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佳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平方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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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佳圣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平方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500万平方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

(略) 马桥街道胜利路北侧、文宗南路东侧

浙 (略)

企业拟投资30150万元, (略) (略) 马桥街道胜利路北侧、文宗南路东侧新征用地面积39.033亩,新增建筑面积(计容面积)58310.09平方米,引进先进的碳纤维复合生产线2条、涂层线生产线2条、涂贴生产线3条、TPU流延复合生产线1条、锅炉等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形成年产4500万平方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50200万元。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7m排气筒排放;2条碳纤维复合生产线产生的热压复合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2条PVC环保柔性材料(涂层)生产线产生的涂层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冷却+高压静电+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3条PVC环保柔性材料(涂贴)生产线产生的涂贴烘干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1套冷却+高压静电+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TPU流延复合生产线产生的挤出流延废气、复合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冷却+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7m排气筒排放;有机热载体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标准后排入环境。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风机应安装消声器,管道接口采用软连接。②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区中间。③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废包装袋、次品企业 (略) ;破损废包装桶、胶渣及废浆料、含浆料废抹布、废油、废导热油、废滤棉、废活性炭、污泥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500万平方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建设项目

(略) 马桥街道胜利路北侧、文宗南路东侧

浙 (略)

企业拟投资30150万元, (略) (略) 马桥街道胜利路北侧、文宗南路东侧新征用地面积39.033亩,新增建筑面积(计容面积)58310.09平方米,引进先进的碳纤维复合生产线2条、涂层线生产线2条、涂贴生产线3条、TPU流延复合生产线1条、锅炉等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形成年产4500万平方米碳纤维复合材料及环保柔性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50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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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7m排气筒排放;2条碳纤维复合生产线产生的热压复合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1套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2条PVC环保柔性材料(涂层)生产线产生的涂层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冷却+高压静电+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3条PVC环保柔性材料(涂贴)生产线产生的涂贴烘干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1套冷却+高压静电+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TPU流延复合生产线产生的挤出流延废气、复合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冷却+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7m排气筒排放;有机热载体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规定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标准后排入环境。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风机应安装消声器,管道接口采用软连接。②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区中间。③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废包装袋、次品企业 (略) ;破损废包装桶、胶渣及废浆料、含浆料废抹布、废油、废导热油、废滤棉、废活性炭、污泥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企业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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