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市佳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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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泰州市佳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古溪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为 (略) (略) 古溪镇工业集聚区一家私营企业,是一家以从事船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管道制作、安装;电力设施配套设备、水泥发泡保温板及加工水泥发泡保温板设备、自保温砌块及加工自保温砌块设备、墙板生产设备、轻质隔板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2024年该企业拟投资*元利用现有标准工业厂房1553.14m2,购置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车床、打磨机、油压机、电焊机、冲砂房、油漆间等生产设备约56台/套,建设年产3000t船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t船舶配套设备的生产规模,包括船舶舾装件1000t、排水井桶拍门500t、带缆桩500t及其他船舶零配件1000t。

公示情况:6月11日至6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 (略) (略) 进入古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切割、打磨、冲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雾净化器处理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的切割、打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仓库暂存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焊渣、废砂、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除尘灰、破损除尘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漆渣、洗枪废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吸附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略) 古溪镇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为 (略) (略) 古溪镇工业集聚区一家私营企业,是一家以从事船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械配件制造、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管道制作、安装;电力设施配套设备、水泥发泡保温板及加工水泥发泡保温板设备、自保温砌块及加工自保温砌块设备、墙板生产设备、轻质隔板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2024年该企业拟投资*元利用现有标准工业厂房1553.14m2,购置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车床、打磨机、油压机、电焊机、冲砂房、油漆间等生产设备约56台/套,建设年产3000t船舶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t船舶配套设备的生产规模,包括船舶舾装件1000t、排水井桶拍门500t、带缆桩500t及其他船舶零配件1000t。

公示情况:6月11日至6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 (略) (略) 进入古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切割、打磨、冲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雾净化器处理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未收集的切割、打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仓库暂存废气经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焊渣、废砂、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除尘灰、破损除尘袋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漆渣、洗枪废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吸附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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