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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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4〕58号
2024-06-17 09:10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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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我局已于2024年5月23日以《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4〕36号)批复了项目建议书。现因建设内容中的瑶家民宿景观提升1129㎡不在本次项目建设,需从建设内容中剔除。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平道村。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特色景墙1500m、微菜园1000m、停车场1800㎡、村内排水沟改造与提升1200m、绿化工程1项、 (略) 灯安装50盏、巷道硬化2552m、 (略) 地面装饰1项、停车场挡土墙430㎡、森林步道1500m、 (略) 改造1000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4〕36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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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金发改审批〔2024〕58号
2024-06-17 09:10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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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我局已于2024年5月23日以《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4〕36号)批复了项目建议书。现因建设内容中的瑶家民宿景观提升1129㎡不在本次项目建设,需从建设内容中剔除。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平道村。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特色景墙1500m、微菜园1000m、停车场1800㎡、村内排水沟改造与提升1200m、绿化工程1项、 (略) 灯安装50盏、巷道硬化2552m、 (略) 地面装饰1项、停车场挡土墙430㎡、森林步道1500m、 (略) 改造1000m。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4〕36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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