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青成水业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青成水业有限公司新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新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 | (略) (略) | (略) 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工业园裕华道北二排三-1 | 中和佳源(天津) (略) | (略) (略) 拟投资*元,建设“ (略) (略) 新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主要成分为PET),项目建成后,年产10L容量饮用水桶*个,5L容量的饮用水桶*个,330ml容量的饮用水瓶*个。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土建构筑物,施工过程简单,时间较短,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随之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吹瓶废气经密闭间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箱”设备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水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独立的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吹瓶机、空压机、增压机、冷水机及风机等,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后排放。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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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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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新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 | (略) (略) | (略) 西青区精武镇吴庄子工业园裕华道北二排三-1 | 中和佳源(天津) (略) | (略) (略) 拟投资*元,建设“ (略) (略) 新建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塑料包装容器生产线(主要成分为PET),项目建成后,年产10L容量饮用水桶*个,5L容量的饮用水桶*个,330ml容量的饮用水瓶*个。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土建构筑物,施工过程简单,时间较短,因此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随之消失。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吹瓶废气经密闭间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箱”设备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水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独立的污水 (略) (略) ,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吹瓶机、空压机、增压机、冷水机及风机等,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后排放。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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