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非道路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一拖(洛阳) (略) (略) 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 (略) 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 | (略) 涧 (略) 154 号 | 一拖(洛阳)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涧 (略) (略) 内。公司北邻锻造厂,西邻第一装配厂,南 (略) ,东邻齿轮厂。本项目拟利用原福赛特涂装线厂房区域 8000m 2新建 1 条缸体精加工线、1 条缸盖精加工线,改造二号厂房 LR 装配线,完成 LR、YTN5/7 系列柴油机产品缸体、缸盖精加工及装配任务。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能力不变,仍为* 台/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和清洗废水排至二号厂房污水处理站治理。处理后再排入一拖总厂西中水站进行处理。西中水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2002)绿化、冲厕用水水质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冷却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一拖全厂,不外排。 二、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南厂界、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4 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工件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暂存切削液集中过滤系统接屑车内,交由一拖总厂内物资中心统一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设备维修期间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珩磨油及油泥、切削液集供系统废油,依托柴油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一拖(洛阳) (略) (略) 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 (略) 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国五柴油机产业化项目 | (略) 涧 (略) 154 号 | 一拖(洛阳)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涧 (略) (略) 内。公司北邻锻造厂,西邻第一装配厂,南 (略) ,东邻齿轮厂。本项目拟利用原福赛特涂装线厂房区域 8000m 2新建 1 条缸体精加工线、1 条缸盖精加工线,改造二号厂房 LR 装配线,完成 LR、YTN5/7 系列柴油机产品缸体、缸盖精加工及装配任务。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能力不变,仍为* 台/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和清洗废水排至二号厂房污水处理站治理。处理后再排入一拖总厂西中水站进行处理。西中水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质》(GB/T *-2002)绿化、冲厕用水水质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24)冷却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一拖全厂,不外排。 二、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南厂界、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4 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工件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屑,暂存切削液集中过滤系统接屑车内,交由一拖总厂内物资中心统一回收利用。项目生产设备维修期间产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珩磨油及油泥、切削液集供系统废油,依托柴油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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