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筠连县顺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山煤矿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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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筠连县顺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山煤矿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筠连县 (略) 平山煤矿扩建工程

(略) 筠连县沐爱镇周坪村四组

筠连县 (略)

宜宾华洁 (略)

平山煤矿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等组成,根据项目设计,矿井为升级改造项目,本次依托原有主井工业场地,依托原有工业广场,占地面积约4.69hm2,建设生产储运区、辅助生产区以及行政生活福利区(含选煤厂、瓦斯发电站预留用地)。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共布置3个井筒,新建+453m主斜井,利用原+452m主斜井改作+453.751m副斜井,新建+460m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井。矿井划分为+300m一个水平,共1个采区。投产时在一采区2号煤层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本次改扩建后,流水岩煤矿井田面积不变为1.0111km2、开采煤层增加为2、3、7上、7下、8煤层,和开采标高调整为+650m~+300m,生产规模由*t/a变为*t/a,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2495kt,服务年限6.4a。

一、施工周期

1.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有SS等,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污染井巷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优先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在矿井水处理站建成投入使用后开展井下掘进作业。

2.废气: (略) 面清洁、控制车速、洒水降尘、堆体覆盖等,设置围挡。

3.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设备等。

4.固废:工业场地废弃土石方:表土保留作为工业场地绿化用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清运至手续齐全的弃土场处置;井下巷道掘进:掘进土石方通过人工手选分离出煤炭和矸石,煤炭作为产品外售,矸石运至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其余掘进土石方外售砂石加工厂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5.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基坑边坡水泥砂浆护面、雨水沟沉淀池、土石方堆体周边截水沟)。

二、运行周期

1.废水:矿井涌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机修废水(隔油预处理后)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且含盐量≤1000mg/L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多余排放桑家沟,矿井水处理站工艺为“添加石灰乳+混凝+沉淀+砂滤”;生活污水中厕所、食堂、单身宿舍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设置隔油器处理后进入化粪池)进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建,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消毒”),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洗衣房、澡堂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洗煤厂使用。

2.废气:粉尘:全封闭原煤库和矸石周转库,内部等距离设置喷雾装置,每隔4m设置一个喷头,保证原煤库和矸石周转库内喷雾降尘全覆盖,原煤和矸石装载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且装载过程喷雾降尘;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进出口设置车轮冲洗设施。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加强进场以 (略) 维护, (略) 地面硬化,设置车轮冲洗设施。矿井废气: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风机强制通风排出井外;瓦斯:本次在+460m回风斜井附近新建固定瓦斯抽采泵站。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安装煤矿瓦斯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项目瓦斯抽采浓度,开采前期瓦斯中*烷体积分数小于8%时,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要求排放;开采后期当瓦斯中*烷体积分数接近8%时,综合利用:项目在工业场地瓦斯抽放泵站旁预留瓦斯发电站(400m2)。

3.噪声:合理布局;各类机泵、风机等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建筑隔声。

4.固废:煤矸石:矸石周转库暂存,定期运至砖厂制砖;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混入原煤,进入本项目拟同步建设的洗选厂洗选;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周边林地、农田施肥;废矿灯: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及含油固废: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依据*进行分区防渗,其中油脂库、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加强管理落实雨污分流和风险防范相关措施。

6.生态措施:对井田范围内受影响的耕地等进行土地复垦、生态整治及补偿;生态监测。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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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 (略) 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筠连县 (略) 平山煤矿扩建工程

(略) 筠连县沐爱镇周坪村四组

筠连县 (略)

宜宾华洁 (略)

平山煤矿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等组成,根据项目设计,矿井为升级改造项目,本次依托原有主井工业场地,依托原有工业广场,占地面积约4.69hm2,建设生产储运区、辅助生产区以及行政生活福利区(含选煤厂、瓦斯发电站预留用地)。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共布置3个井筒,新建+453m主斜井,利用原+452m主斜井改作+453.751m副斜井,新建+460m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井。矿井划分为+300m一个水平,共1个采区。投产时在一采区2号煤层布置1个综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本次改扩建后,流水岩煤矿井田面积不变为1.0111km2、开采煤层增加为2、3、7上、7下、8煤层,和开采标高调整为+650m~+300m,生产规模由*t/a变为*t/a,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2495kt,服务年限6.4a。

一、施工周期

1.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含有SS等,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污染井巷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优先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在矿井水处理站建成投入使用后开展井下掘进作业。

2.废气: (略) 面清洁、控制车速、洒水降尘、堆体覆盖等,设置围挡。

3.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设备等。

4.固废:工业场地废弃土石方:表土保留作为工业场地绿化用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清运至手续齐全的弃土场处置;井下巷道掘进:掘进土石方通过人工手选分离出煤炭和矸石,煤炭作为产品外售,矸石运至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其余掘进土石方外售砂石加工厂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

5.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基坑边坡水泥砂浆护面、雨水沟沉淀池、土石方堆体周边截水沟)。

二、运行周期

1.废水:矿井涌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机修废水(隔油预处理后)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且含盐量≤1000mg/L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多余排放桑家沟,矿井水处理站工艺为“添加石灰乳+混凝+沉淀+砂滤”;生活污水中厕所、食堂、单身宿舍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设置隔油器处理后进入化粪池)进入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建,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消毒”),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洗衣房、澡堂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洗煤厂使用。

2.废气:粉尘:全封闭原煤库和矸石周转库,内部等距离设置喷雾装置,每隔4m设置一个喷头,保证原煤库和矸石周转库内喷雾降尘全覆盖,原煤和矸石装载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且装载过程喷雾降尘;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进出口设置车轮冲洗设施。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加强进场以 (略) 维护, (略) 地面硬化,设置车轮冲洗设施。矿井废气: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风机强制通风排出井外;瓦斯:本次在+460m回风斜井附近新建固定瓦斯抽采泵站。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安装煤矿瓦斯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项目瓦斯抽采浓度,开采前期瓦斯中*烷体积分数小于8%时,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要求排放;开采后期当瓦斯中*烷体积分数接近8%时,综合利用:项目在工业场地瓦斯抽放泵站旁预留瓦斯发电站(400m2)。

3.噪声:合理布局;各类机泵、风机等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建筑隔声。

4.固废:煤矸石:矸石周转库暂存,定期运至砖厂制砖;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混入原煤,进入本项目拟同步建设的洗选厂洗选;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周边林地、农田施肥;废矿灯: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及含油固废: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依据*进行分区防渗,其中油脂库、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加强管理落实雨污分流和风险防范相关措施。

6.生态措施:对井田范围内受影响的耕地等进行土地复垦、生态整治及补偿;生态监测。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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