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
林口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0月,对林口县两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小龙爪水库水源地和高云水库水源地)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分别在水源地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 64项(加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水质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序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黑龙江省 | 林口县 | 小龙爪水库水源地 | 湖库型 | 达标 | —— |
2 | 黑龙江省 | 林口县 | 高云水库水源地 | 湖库型 | 达标 | —— |
2024年1月15日
来源: (略) 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郭伟筠
校对:林绍华
一审:白玉
二审:张祥玉
三审:李永威
一、监测情况
2023年10月,对林口县两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小龙爪水库水源地和高云水库水源地)进行监测。
(一)监测点位
分别在水源地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 64项(加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水质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序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黑龙江省 | 林口县 | 小龙爪水库水源地 | 湖库型 | 达标 | —— |
2 | 黑龙江省 | 林口县 | 高云水库水源地 | 湖库型 | 达标 | —— |
2024年1月15日
来源: (略) 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郭伟筠
校对:林绍华
一审:白玉
二审:张祥玉
三审:李永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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