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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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4〕166号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 :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请示》(白山妇幼政字〔2024〕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 (略) 的服务群众能力,结合财政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原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3-*)。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浑江区红旗街445号, (略)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内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及服务,其中:信息系统35套,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及服务28台(套)。

五、建设期限

1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2550万元,其中35套信息系统软件购置费1502.88万元(含部署实施和测试),28台套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及服务购置费852.69万元(含安装部署和测试),项目建设其他费119.69万元,预备费74.74万元

资金来源为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管工作职责,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设,按计划投入使用。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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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白山发改审批字〔2024〕166号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 :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请示》(白山妇幼政字〔2024〕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提 (略) 的服务群众能力,结合财政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原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3-*)。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浑江区红旗街445号, (略)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内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及服务,其中:信息系统35套,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及服务28台(套)。

五、建设期限

13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2550万元,其中35套信息系统软件购置费1502.88万元(含部署实施和测试),28台套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及服务购置费852.69万元(含安装部署和测试),项目建设其他费119.69万元,预备费74.74万元

资金来源为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管工作职责,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设,按计划投入使用。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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