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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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8日--6月20日(3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精 (略) 项目

宁环建审〔2024〕11?号??

2024-6-18

二、审批决定全文:

(略) (略) 精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4〕11?号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由黑龙江 (略) 编制的《 (略) (略) 精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 (略) (略) 河西敬老中心养护综合楼,总占地面积2504㎡。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2.*元。本项目 (略) 河西敬老中心养护综合楼1层、4层进行建设, (略) 河西敬老中心养护综合楼现状为闲置房屋。医院拟设置精神科、中医科、内科、放射科、心理咨询室、医护办公室等,配置床位69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洗衣房、食堂、备用柴油发电机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和医废暂存间。本次评价不含辐射设备。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与氨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废水中均为常规污染物,不含特殊污染物。医疗机构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消毒),经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暂存于污水储池,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水泥等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室内装修和粉刷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封闭运输;装修材料堆放在室内,禁止室外露天堆放;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装修过程中使用的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等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标准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煎药异味及污水处理站废气。中 (略) 一层,中药在熬制的时候会产生中药异味,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及植物药材气味。煎药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同时项目中药煎药规模较小,时间较短,因此异味气体产生量少,集中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而且污水经过消毒后,恶臭气体受到抑制,产生量相对较小。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时的噪声源包括电锤、电钻、风镐等设备。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晚22∶00~早6:00停止装修作业,减轻噪声及振动对周围居民楼的影响;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限制车辆鸣笛及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水泵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水泵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外1米处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周围各敏感点噪声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 (略) 政部门清运;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 (略) 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外运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及栅渣、检验废液、中药废渣及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产生后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产生后装入危险废物专用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用统一医疗废物塑料袋及医疗废物周转箱封装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密闭封装、运输,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属危险废物,经漂白粉消毒后,装入单独的容器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处置。污泥在清运处理前必须进行检测,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方可外运处置;检验废液属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中药熬制使用的中药品种为常规中草药,不涉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中的毒性药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药药渣采用密闭防渗漏桶收集存储,废中药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更换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危险 (略) 内暂存的氧气瓶。医院购买的氧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新瓶必须有合格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超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氧气瓶禁止与油脂接触;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氧气瓶储存于阴凉通风处,禁止阳光曝晒、远离热源;氧气瓶运输转移时避免剧烈碰撞。加强污水处理站风险防范,按照要求设置防渗事故池,将事故状态下废水导入池中暂存,待故障消除、污水站正常运行后,事故废水再排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废水收集方式,定期检查污水管道,确保医疗机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对备用设备应及时检修维护,以防止电器及设备故障发生;污水处理站必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按照规定编制风险应急预案上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 (略) 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建 (略) 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 (略) 宁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 (略) 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邮 编:*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8日--6月20日(3个工作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精 (略) 项目

宁环建审〔2024〕11?号??

2024-6-18

二、审批决定全文:

(略) (略) 精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4〕11?号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由黑龙江 (略) 编制的《 (略) (略) 精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 (略) (略) 河西敬老中心养护综合楼,总占地面积2504㎡。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2.*元。本项目 (略) 河西敬老中心养护综合楼1层、4层进行建设, (略) 河西敬老中心养护综合楼现状为闲置房屋。医院拟设置精神科、中医科、内科、放射科、心理咨询室、医护办公室等,配置床位69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洗衣房、食堂、备用柴油发电机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和医废暂存间。本次评价不含辐射设备。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与氨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废水中均为常规污染物,不含特殊污染物。医疗机构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消毒),经处理后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暂存于污水储池,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水泥等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室内装修和粉刷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封闭运输;装修材料堆放在室内,禁止室外露天堆放;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装修过程中使用的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等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标准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煎药异味及污水处理站废气。中 (略) 一层,中药在熬制的时候会产生中药异味,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及植物药材气味。煎药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同时项目中药煎药规模较小,时间较短,因此异味气体产生量少,集中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而且污水经过消毒后,恶臭气体受到抑制,产生量相对较小。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时的噪声源包括电锤、电钻、风镐等设备。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晚22∶00~早6:00停止装修作业,减轻噪声及振动对周围居民楼的影响;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限制车辆鸣笛及车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的要求。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水泵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水泵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外1米处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周围各敏感点噪声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 (略) 政部门清运;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 (略) 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外运建筑垃圾采用封闭车辆运输。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及栅渣、检验废液、中药废渣及废紫外线灯管。生活垃圾产生后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产生后装入危险废物专用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用统一医疗废物塑料袋及医疗废物周转箱封装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密闭封装、运输,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属危险废物,经漂白粉消毒后,装入单独的容器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上门清运处置。污泥在清运处理前必须进行检测,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方可外运处置;检验废液属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并密闭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清运处置;中药熬制使用的中药品种为常规中草药,不涉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毒性药品管理品种目录中的毒性药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药药渣采用密闭防渗漏桶收集存储,废中药渣外售综合利用;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上门更换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危险 (略) 内暂存的氧气瓶。医院购买的氧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新瓶必须有合格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超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氧气瓶禁止与油脂接触;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氧气瓶储存于阴凉通风处,禁止阳光曝晒、远离热源;氧气瓶运输转移时避免剧烈碰撞。加强污水处理站风险防范,按照要求设置防渗事故池,将事故状态下废水导入池中暂存,待故障消除、污水站正常运行后,事故废水再排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废水收集方式,定期检查污水管道,确保医疗机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对备用设备应及时检修维护,以防止电器及设备故障发生;污水处理站必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按照规定编制风险应急预案上报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 (略) 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建 (略) 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 (略) 宁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 (略) 宁安镇钟楼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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