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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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新宁县城区永安工业园夫夷水右岸观瀑桥下游段,起于烟竹平支流入夫夷水河口处,

建设单位

新宁县河湖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新建夫夷水永安河段右岸堤防及培子源支流两岸堤防、河道岸坡整治、新建排渍泵站及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形成完整的防洪保护圈,抵挡外洪内侵, (略) 及工业园区防洪标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工业园区的规划发展及新宁县城的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提高新宁县永安工业园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略) 品味。**日, (略) 水利局出具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邵水函〔2022〕12号同意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的建设。

新宁县河湖事务中心投资1276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64万元),在新宁县城区永安工业园夫夷水右岸观瀑桥下游段,起于烟竹平支流入夫夷水河口处,途径永安工业园区、石马村、石安村至下游马江村止,河道综合治理长度4.5km,其中干流岸线长度3.6 km,支流两岸岸线长度合计0.9km。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0年)》要求,同时项目编制完成了《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对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并 (略) 林业厅出具《关于核准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的请示》的复函(湘林湿函〔2023〕2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对施工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坡面采取草籽护坡措施保持水土,取土场、弃渣场回填后进行生态恢复,选择观赏树木及草本植物。禁止抛弃有害物质或渣土入河造成水体污染,不得随便破坏河床、河岸及河岸植被。施工区域应尽量避免设置在鸟类栖息地附近,避免繁殖季节、迁徙季节和栖息地关键时期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封控措施设置围栏、放置警示标识等避免对鸟类及其栖息地造成污染。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过程对水质的污染,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富营养化,避免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严格保护现有鱼类资源,禁止施工人员下湖捕鱼或毒杀鱼类等行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避开丰水期和鱼类产卵期,减少对鱼类资源的影响。项目需制定生态恢复、湿地补偿及保护动植物保护措施方案,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充,严格落实生态监测和生态监控措施。

2、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沿线河道。

3、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场地四周设围墙等隔声屏障,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及养护等。

4、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围挡作业,场地内洒水抑尘,临时堆场等进行覆盖,运输粉尘车辆密闭,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5、落实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土等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须按规定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和运输。

6、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营运期间需加强防洪堤和涵闸运行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坚持生态监控,并对受影响的植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堤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并做好洪水的监测工作,以免因维护不利而产生洪水决堤,造成工程沿岸受灾,破坏生态、植被、农田、村庄,污染环境。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新宁县城区永安工业园夫夷水右岸观瀑桥下游段,起于烟竹平支流入夫夷水河口处,

建设单位

新宁县河湖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新建夫夷水永安河段右岸堤防及培子源支流两岸堤防、河道岸坡整治、新建排渍泵站及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形成完整的防洪保护圈,抵挡外洪内侵, (略) 及工业园区防洪标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工业园区的规划发展及新宁县城的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提高新宁县永安工业园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略) 品味。**日, (略) 水利局出具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邵水函〔2022〕12号同意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的建设。

新宁县河湖事务中心投资1276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64万元),在新宁县城区永安工业园夫夷水右岸观瀑桥下游段,起于烟竹平支流入夫夷水河口处,途径永安工业园区、石马村、石安村至下游马江村止,河道综合治理长度4.5km,其中干流岸线长度3.6 km,支流两岸岸线长度合计0.9km。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5~2020年)》要求,同时项目编制完成了《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对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并 (略) 林业厅出具《关于核准夫夷水新宁县永安河段治理工程的请示》的复函(湘林湿函〔2023〕2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对施工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坡面采取草籽护坡措施保持水土,取土场、弃渣场回填后进行生态恢复,选择观赏树木及草本植物。禁止抛弃有害物质或渣土入河造成水体污染,不得随便破坏河床、河岸及河岸植被。施工区域应尽量避免设置在鸟类栖息地附近,避免繁殖季节、迁徙季节和栖息地关键时期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封控措施设置围栏、放置警示标识等避免对鸟类及其栖息地造成污染。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过程对水质的污染,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富营养化,避免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严格保护现有鱼类资源,禁止施工人员下湖捕鱼或毒杀鱼类等行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避开丰水期和鱼类产卵期,减少对鱼类资源的影响。项目需制定生态恢复、湿地补偿及保护动植物保护措施方案,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充,严格落实生态监测和生态监控措施。

2、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沿线河道。

3、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场地四周设围墙等隔声屏障,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及养护等。

4、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围挡作业,场地内洒水抑尘,临时堆场等进行覆盖,运输粉尘车辆密闭,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5、落实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土等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须按规定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和运输。

6、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营运期间需加强防洪堤和涵闸运行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湖南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坚持生态监控,并对受影响的植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堤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并做好洪水的监测工作,以免因维护不利而产生洪水决堤,造成工程沿岸受灾,破坏生态、植被、农田、村庄,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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