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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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6-19 10:06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大洋河岫岩县段(一号橡胶坝~口子街大桥)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大洋河岫岩县段(一号橡胶坝~口子街大桥)防洪治理工程








    岫岩满族自治县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辽宁 (略)

    项目位于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范围为大洋河干流岫岩县一号橡胶坝上游380米至口子街大桥段,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共计5.12k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工程、堤防新建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和穿堤建筑物工程,其中,加固堤防2段,总长度4.961km;新建堤防1段,总长度1.752km(含支流回水段0.102km);岸坡防护工程2段,总长度4.568km;新建穿堤建筑物4座,包括穿堤涵闸3座,排水涵管1座。总投资6390.*元,其中环保投资195.*元。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区域,减少对大洋河水体的扰动,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减缓生态环境破坏。2.项目施工期土方和散状物料堆存、运输采用苫布遮盖, (略) 洒水抑尘,合理 (略) 线.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相应标准要求。3.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4.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响应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施工场地离居民较近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夜间作业及运输,合理 (略) 线、限速禁鸣;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5.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按要求集中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程弃土回填利用。 6.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保护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6-19 10:06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大洋河岫岩县段(一号橡胶坝~口子街大桥)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大洋河岫岩县段(一号橡胶坝~口子街大桥)防洪治理工程








    岫岩满族自治县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辽宁 (略)

    项目位于 (略) 岫岩满族自治县,范围为大洋河干流岫岩县一号橡胶坝上游380米至口子街大桥段,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共计5.12km。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工程、堤防新建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和穿堤建筑物工程,其中,加固堤防2段,总长度4.961km;新建堤防1段,总长度1.752km(含支流回水段0.102km);岸坡防护工程2段,总长度4.568km;新建穿堤建筑物4座,包括穿堤涵闸3座,排水涵管1座。总投资6390.*元,其中环保投资195.*元。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区域,减少对大洋河水体的扰动,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减缓生态环境破坏。2.项目施工期土方和散状物料堆存、运输采用苫布遮盖, (略) 洒水抑尘,合理 (略) 线.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相应标准要求。3.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4.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响应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施工场地离居民较近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夜间作业及运输,合理 (略) 线、限速禁鸣;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5.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按要求集中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程弃土回填利用。 6.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保护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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