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安市湾坞镇半屿闸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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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安市湾坞镇半屿闸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4月29日, (略) (略) 和福安绿水源 (略) 组织 (略) 湾坞镇半屿闸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结论为合格。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反馈。


公示内容:

1 验收鉴定书;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30日(2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李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4月29日, (略) (略) 和福安绿水源 (略) 组织 (略) 湾坞镇半屿闸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结论为合格。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公示电话进行反馈。


公示内容:

1 验收鉴定书;

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30日(2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李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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