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拟审批公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经开区拟审批公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局拟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批复基本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听证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403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丰顺玉米专业合作社 |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村、后通溪村 | 吉林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于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村、后通溪村。项目主体工程,建设1座日处理玉米300t顺逆流烘干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部分新建,部分依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5.*。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等,应采取洒水降尘、保养车辆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热风炉排放的燃烧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烘干、筛分、出灰渣等工序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应加强密闭收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营期生产用水主要为热风炉灰渣出渣时洒水降尘,无外排。做好地下水防护:该项目生产区、热风炉房、仓库地面应进行硬化,并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应暂存于封闭灰渣贮存库房内,及时清运;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应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降尘回收粉尘应即产即清;筛分杂质应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定期清理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固体黄油,随用随补,不贮存。以上固废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加强和提高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投产前预案应审定完毕,并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局拟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批复基本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听证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碳纤维产业园区应用研发中心403室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业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丰顺玉米专业合作社 |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村、后通溪村 | 吉林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建于 (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立村、后通溪村。项目主体工程,建设1座日处理玉米300t顺逆流烘干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部分新建,部分依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5.*。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等,应采取洒水降尘、保养车辆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质热风炉排放的燃烧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烘干、筛分、出灰渣等工序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应加强密闭收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运营期生产用水主要为热风炉灰渣出渣时洒水降尘,无外排。做好地下水防护:该项目生产区、热风炉房、仓库地面应进行硬化,并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包装物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应暂存于封闭灰渣贮存库房内,及时清运;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应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降尘回收粉尘应即产即清;筛分杂质应暂存于厂区内垃圾箱,定期清理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固体黄油,随用随补,不贮存。以上固废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加强和提高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监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投产前预案应审定完毕,并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