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周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眉县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安置点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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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周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眉县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安置点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鄠周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眉县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鄠周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眉县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安置点地块(地块编码:*) (略) 眉县汤峪镇豆家河村、屯庄村,调查地块总面积7000m2(约10.50亩)。豆家河村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N 34.*°,调查地块面积5667m2(约8.50亩),豆家河村地块东侧为豆家河村九组居民住宅,中间为生产路,南侧、北侧、西侧为豆家河村农用地;屯庄村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N 34.*°,调查地块面积1333m2(约2.00亩),屯庄村地块南侧为屯庄村四组居民住宅,东侧、北侧、西侧为豆家河村农用地。

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用于小麦、玉米、猕猴桃等农作物种植,地块现拟用于鄠周眉高速公路眉县段拆迁户安置点建设,地块使用人(权属人)不发生变化,但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城镇住宅用地(0701)。目前调查地块的土地手续正处于报地阶段,各地块均为猕猴桃地。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区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不涉及大规模畜禽养殖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地块内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略) 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敏感用地类型,土壤监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相关规划开发利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眉县汤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利平 联系电话:0917-*

五、报告编写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陕西寄 (略)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

,陕西, (略) ,宝鸡,09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鄠周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眉县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鄠周眉高速公路拆迁安置项目眉县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安置点地块(地块编码:*) (略) 眉县汤峪镇豆家河村、屯庄村,调查地块总面积7000m2(约10.50亩)。豆家河村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N 34.*°,调查地块面积5667m2(约8.50亩),豆家河村地块东侧为豆家河村九组居民住宅,中间为生产路,南侧、北侧、西侧为豆家河村农用地;屯庄村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 107.*°,N 34.*°,调查地块面积1333m2(约2.00亩),屯庄村地块南侧为屯庄村四组居民住宅,东侧、北侧、西侧为豆家河村农用地。

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汤峪镇豆家河、屯庄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用于小麦、玉米、猕猴桃等农作物种植,地块现拟用于鄠周眉高速公路眉县段拆迁户安置点建设,地块使用人(权属人)不发生变化,但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城镇住宅用地(0701)。目前调查地块的土地手续正处于报地阶段,各地块均为猕猴桃地。

二、调查内容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对调查地块及其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区潜在污染源和可能的污染途径等进行了分析。本次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不涉及大规模畜禽养殖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地块内未建设过各类槽罐,未发生过槽罐内物质泄漏的事件;未堆存及处理过各类危险废物;未建设过工业管线、沟渠等设施,未发生过管线、沟渠泄漏的事件,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

三、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略) 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敏感用地类型,土壤监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相关规划开发利用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眉县汤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利平 联系电话:0917-*

五、报告编写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陕西寄 (略)

联系人:白总 联系电话:*

,陕西, (略) ,宝鸡,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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