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作出东软医疗MRI梯度线圈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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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作出东软医疗MRI梯度线圈原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软医疗MRI梯度线圈原料建设项目

(略) 浑 (略) 177-1号

东软 (略)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项目为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利用既有生产车间,拟投资*元,在D4楼现有MRI梯度线圈生产区预留区域内,建设1条环氧树脂(含硅)生产线,主要进行MRI梯度线圈原料环氧树脂(含硅)的制造,年产量132t。

同意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解袋投料粉尘、干燥粉尘及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解袋投料粉尘及干燥粉尘经管道进入过滤罐过滤后,与混料罐混合搅拌有机废气经一套烟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22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不增加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填料干燥罐、风机等设备运转,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英粉及其包装袋、废滤罐滤棉;危险废物包括废环氧树脂和固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

5.地下水、土壤:现有厂区已进行分区防控,其中D3楼危废库、D4楼危废库已采取重点防渗,D4楼预留区域、D5楼库房已采取一般防渗,项目可依托厂区现有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厂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软医疗MRI梯度线圈原料建设项目

(略) 浑 (略) 177-1号

东软 (略)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项目为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利用既有生产车间,拟投资*元,在D4楼现有MRI梯度线圈生产区预留区域内,建设1条环氧树脂(含硅)生产线,主要进行MRI梯度线圈原料环氧树脂(含硅)的制造,年产量132t。

同意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解袋投料粉尘、干燥粉尘及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解袋投料粉尘及干燥粉尘经管道进入过滤罐过滤后,与混料罐混合搅拌有机废气经一套烟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22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不增加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填料干燥罐、风机等设备运转,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英粉及其包装袋、废滤罐滤棉;危险废物包括废环氧树脂和固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

5.地下水、土壤:现有厂区已进行分区防控,其中D3楼危废库、D4楼危废库已采取重点防渗,D4楼预留区域、D5楼库房已采取一般防渗,项目可依托厂区现有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厂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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