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蒙特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255万件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关于《义乌市蒙特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255万件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吸管及各类刀叉勺等日用品加工的企业, (略) 规上企业,原位于 (略) 赤岸特色工业小区内。现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企业将厂房整体 (略) 北苑 (略) 417号(自购厂房)进行搬迁技改。搬迁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件的生产规模。
2024年6月18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件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挤出、注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烯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臭气浓度限值达到地方环保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搅拌、破碎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的限值,其中苯*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东侧、南侧厂界紧邻主干道,达到4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 (略) (略) 处置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金华 (略) 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VOCs 0.054t/a。符合金环建义[2024]9号文件中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件搬迁技改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苑 (略) 417号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vqgh)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吸管及各类刀叉勺等日用品加工的企业, (略) 规上企业,原位于 (略) 赤岸特色工业小区内。现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企业将厂房整体 (略) 北苑 (略) 417号(自购厂房)进行搬迁技改。搬迁完成后可形成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件的生产规模。
2024年6月18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件搬迁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挤出、注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苯*烯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臭气浓度限值达到地方环保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搅拌、破碎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的限值,其中苯*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规定限值。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东侧、南侧厂界紧邻主干道,达到4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 (略) (略) 处置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金华 (略) 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总量为:VOCs 0.054t/a。符合金环建义[2024]9号文件中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塑料吸管150亿只以及各类塑料刀叉勺*件搬迁技改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苑 (略) 417号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vqgh)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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