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海哲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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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海哲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6-19 08: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

(略) (略) 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生产线项目

(略) 店口镇湖西村

(略) (略)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废气: 1、项目熔化/保温烟尘经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压铸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抛丸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2)优化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 (3)对于一些位于厂房外的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设置隔声罩,底部加减振垫,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风机送回风管装消声器。 固废: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略) (环评报告公示稿).pdf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6-19 08: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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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略) 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生产线项目

(略) 店口镇湖西村

(略) (略)

项目投资*元,形成年产450吨热熔器模头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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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废气: 1、项目熔化/保温烟尘经1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压铸废气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抛丸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支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2)优化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 (3)对于一些位于厂房外的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设置隔声罩,底部加减振垫,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风机送回风管装消声器。 固废: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 (略) (略) (环评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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