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济源市鑫众联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济源市鑫众联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济源市鑫众联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扩建年产*吨a活性高纯氧化铝粉新材料建设项目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马大道和南二环交叉口西南角) | (略) 鑫 (略) | (略) 烨林安全 (略) | (略) 鑫 (略) 拟投资*元, (略) (略) 现有闲置厂房(位于现有工程厂房南侧紧邻,占地面积4500m2),扩建年产*吨a活性高纯氧化铝粉新材料建设项目。 本次扩建的主要内容为: 1、建设回转窑一座,主窑60m,冷却段30m,总长90m; 2、配套建设SNCR脱硝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等; 3、启用目前闲置的2#脱硫塔以及33.5m高排气筒。 | 废水:本次扩建 (略) 现有AO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窑冷却水循环利用,仅需定期补给,不外排。 废气:上料口、出料口、皮带机跌落点、包装工位安装集气罩,以及配套的风机、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以及《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中涉锅炉/炉窑通用绩效分级指标体系B级企业绩效指标要求;回转窑煅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设施,启用原有的2#湿式脱硫塔,建设覆膜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的33.5m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噪声:本次扩建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备润滑措施,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内各类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 | / | 0391-* 0391-* |
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济源市鑫众联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
电话:0391-*
传真:0391—*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第二行政区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1 | 扩建年产*吨a活性高纯氧化铝粉新材料建设项目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马大道和南二环交叉口西南角) | (略) 鑫 (略) | (略) 烨林安全 (略) | (略) 鑫 (略) 拟投资*元, (略) (略) 现有闲置厂房(位于现有工程厂房南侧紧邻,占地面积4500m2),扩建年产*吨a活性高纯氧化铝粉新材料建设项目。 本次扩建的主要内容为: 1、建设回转窑一座,主窑60m,冷却段30m,总长90m; 2、配套建设SNCR脱硝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等; 3、启用目前闲置的2#脱硫塔以及33.5m高排气筒。 | 废水:本次扩建 (略) 现有AO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窑冷却水循环利用,仅需定期补给,不外排。 废气:上料口、出料口、皮带机跌落点、包装工位安装集气罩,以及配套的风机、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以及《济源示范区涉颗粒物、锅炉/窑炉和涉VOCs通用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试行)》中涉锅炉/炉窑通用绩效分级指标体系B级企业绩效指标要求;回转窑煅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设施,启用原有的2#湿式脱硫塔,建设覆膜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的33.5m排气筒(DA006)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噪声:本次扩建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备润滑措施,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营运期内各类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 / | / | 0391-* 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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