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隆铜业有限公司《铜冶炼烟气净化污酸提铼工艺优化项目》
关于金隆铜业有限公司《铜冶炼烟气净化污酸提铼工艺优化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铜冶炼烟气净化污酸提铼工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铜冶炼烟气净化污酸提铼工艺优化项目 | |||
建设地点: | 金隆铜业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2、 风险专章.pdf | 1、污酸提铼环评报告.pdf | |||
项目概况: | 本次为原铜砷滤饼综合利用项目的升级改造,将原有的“从铜砷滤饼溶铼工艺”变更为“从废酸中提取富铼渣,再浸出溶铼”。取消现有溶铼工序,本次新建溶铼车间,在溶铼车间内布置沉铼反应釜、沉铼压滤机、溶铼反应釜、浸出压滤机等。提铼车间及其它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技改完成后可年产5400m3富铼浸出液,年产铼酸铵3.5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环保设施排水收集后进入现有污酸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厂区外排废水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措施,强化厂区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蒸氨塔、氨水槽产生的氨气、配酸产生的硫酸雾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沉铼、溶铼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亚硫酸钠稀释产生的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气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浸出渣、废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反应釜、压滤机、引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06-1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铜冶炼烟气净化污酸提铼工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铜冶炼烟气净化污酸提铼工艺优化项目 | |||
建设地点: | 金隆铜业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2、 风险专章.pdf | 1、污酸提铼环评报告.pdf | |||
项目概况: | 本次为原铜砷滤饼综合利用项目的升级改造,将原有的“从铜砷滤饼溶铼工艺”变更为“从废酸中提取富铼渣,再浸出溶铼”。取消现有溶铼工序,本次新建溶铼车间,在溶铼车间内布置沉铼反应釜、沉铼压滤机、溶铼反应釜、浸出压滤机等。提铼车间及其它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均依托现有。技改完成后可年产5400m3富铼浸出液,年产铼酸铵3.5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环保设施排水收集后进入现有污酸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厂区外排废水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限值要求。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措施,强化厂区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蒸氨塔、氨水槽产生的氨气、配酸产生的硫酸雾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沉铼、溶铼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亚硫酸钠稀释产生的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气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浸出渣、废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反应釜、压滤机、引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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