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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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婺城区上干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婺城区安地镇

(略) 婺城区河湖水域管理中心

桐溪水 (略) 婺城区安地镇,本工程的任务以防洪为主,同时兼顾改善水环境。工程建设包括对上干溪文明村至上干口村段11.85km河道进行山洪沟整治,上干溪左岸护岸新建(修复)4.72km,右岸护岸新建(修复)3.33km,修复堰坝36座,堰坝拆除6座,堰坝重建5座,人行桥重建5座等。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生生态:施工期: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②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及时恢复植被。③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④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⑤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运期:在河道堤顶外可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

(2)水生态:施工期: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②涉水活动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开鱼类产卵期。③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④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营运期:①河道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②定期进行增殖放流。

(3)地表水:施工期: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②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流动厕所,收集零散的施工区粪便污水,并委托专人定期清运至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 营运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噪声:①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附近敏感点处。③建议将砼拌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④在施工区靠近村庄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可重复利用)进行防护。⑤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⑥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

(5)大气环境:①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②对砼拌和系统、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机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③土石方应及时调运利用,减少临时堆置时间,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临时设施和临时堆料场远离村庄居住区布置。④场内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施工道路应避开居民集中区。⑤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⑥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及多粉尘作业面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

(6)固体废物:①本项目不设弃渣场。②工程弃渣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无余方产生。③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浮油、污泥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清运。

(7)环境风险:施工期配备一定量的收油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婺城区上干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略) 婺城区安地镇

(略) 婺城区河湖水域管理中心

桐溪水 (略) 婺城区安地镇,本工程的任务以防洪为主,同时兼顾改善水环境。工程建设包括对上干溪文明村至上干口村段11.85km河道进行山洪沟整治,上干溪左岸护岸新建(修复)4.72km,右岸护岸新建(修复)3.33km,修复堰坝36座,堰坝拆除6座,堰坝重建5座,人行桥重建5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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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生生态:施工期:①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②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及时恢复植被。③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④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⑤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运期:在河道堤顶外可设置一定宽度绿化带。

(2)水生态:施工期: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②涉水活动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避开鱼类产卵期。③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④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营运期:①河道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②定期进行增殖放流。

(3)地表水:施工期: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②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流动厕所,收集零散的施工区粪便污水,并委托专人定期清运至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 营运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噪声:①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附近敏感点处。③建议将砼拌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④在施工区靠近村庄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可重复利用)进行防护。⑤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⑥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

(5)大气环境:①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②对砼拌和系统、水泥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建议施工单位将拌和机等机械设置防尘罩,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③土石方应及时调运利用,减少临时堆置时间,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临时设施和临时堆料场远离村庄居住区布置。④场内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施工道路应避开居民集中区。⑤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⑥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及多粉尘作业面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

(6)固体废物:①本项目不设弃渣场。②工程弃渣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无余方产生。③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浮油、污泥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清运。

(7)环境风险:施工期配备一定量的收油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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