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塔铺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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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津县塔铺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塔铺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巡察意见反馈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及时召开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强化组织实施,以改促治推动全面提升。成立塔铺街道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暴露的制度问题、作风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改促治推动街道党工委整体工作组织建设更加坚强,作风更加优良,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三)强化成果运用,系统施治提升治理能效。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改革精神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切实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系统治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加以规范,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我街道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2项问题,逐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16个)

1.政治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开展了5次党工委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深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政治理论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土地执法、信访稳定等当前重点工作的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共青团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的决定”、2024年3月8日学庄、沙口、任光屯村进行下村指导,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现村规民约已全部完成上墙。

8.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有偏差这一问题,我街道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业务知识培训,深入贯彻领悟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户。二是压实领导及包村干部责任,我街道以管理区为单位,区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管理区长、包村干部作用,利用每日晨会提升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校正思想偏差。同时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024年2月20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再次强调要认真履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利用微信群、村内公告栏等方式,全方位进行宣传,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深入群众家中讲解最新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9.规范集体经济合同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改中,逐村整改,十八里村预计6月份完成。十八里村已经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好规范的合同文本,正在签订规范承包合同。沙口等村正在调研摸底中。

10.人居环境整治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三清一规范”“六清六乱”治理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人居环境治理制度》,按照制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对辖区23个村庄进行大清扫、大整治,重点清理垃圾乱堆乱放、道路积水等问题。截至目前,大油坊等5个村存在的垃圾乱堆乱放、 (略) 面积水等问题已整治到位。

11.“ (略) ”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对万高线、老盐线、盐吴线、关夹线、新小线、北东 (略) 的绿化及培土保存率进行排查,全面统计原有栽种/棵、保存率、补栽种/棵数据。同时,明确各村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 (略) ”管护工作。二是对辖区绿化树养护不力的5 (略) 进行培土补植, (略) (略) 肩培土, (略) 长负责制,明确管护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2.以处罚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关于谢某、赵某、秦某、陈某等4起非法取土案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非法取土处未恢复土地原貌的问题,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土地所联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四处均已整改并恢复土地原貌。二是塔铺街道杨庄村村民杨某已于2022年1月7日将违法占用的797.64平方米耕地退还给杨某,目前已退还给杨某,有杨某负责耕种管理。塔铺街道任光屯村村民郭某在2021年7月10日将违法占用的7583.2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北孟湾村集体。延津 (略) 违法占地已处罚到位后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豫政土﹝2021﹞1255号)。

13.设施农用地使用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关于巡察组所反馈的4家专业合作社申报设施农用地与其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合的问题,2024年2月19日,塔铺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到现场查看,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其中胡堤村合作社棚外有“提供小麦、花生种子……字样”及仓储棚内存放有加工机械,截至目前棚外字体、机械已清理完毕;通郭村合作社疑似存在收售花生小麦等经营行为,已督促当事人停止经营行为,已整改到位。任光屯种植合作社存在“收购花生”字样,疑似存在收购花生行为,已督促当事人清理“收购花生”字样,并停止经营行为。同时也要求四家当事人写出承诺书,承诺不改变合作社设施农用地备案用途。

14.4起线索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中,2024年5月底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5月到期的107线新乡改建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地上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剩余水泥管待水泥清理后拆除,所有建筑物构筑拆除完毕后,开始破除地面复耕土地,预计5月底完成。二是原塔 (略) 违规建购物中心。塔铺街道塔一村村民洪某非法占用耕地建钢结构大棚。针对该行为,塔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23〕15号)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原塔铺乡北林场违法占地建石料加工生产大棚行为,2021年9月,塔铺街道已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立案编号:(延自然资立〔TP-0002〕)。于2021年9月27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34元;拆除占用土地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延自然资源罚决字〔2021〕TB-002号),截止目前罚款已交纳。对于违建拆除处 (略) 强制执行(延自然资申字〔2021〕TB-002号)。

15.卷宗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已按照卷宗档案管理要求,对卷宗进行逐页编号,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卷皮、装订整齐的要求,逐卷整理装订,确保卷宗文档装订规范。二是2024年2月22日,由塔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

31.办公用品采购廉政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细化管理,修订印发《塔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塔铺街道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对采购、管理、核销等内容进行统一规定。二是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的入库与发放,持续做好办公用品的购入登记和领取登记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干部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二是强化财务队*管理,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自巡察反馈后,开展财政相关业务培训2次,分别是2024年2月20日开展的财政理论知识培训、2024年3月27日开展的实操业务知识培训,在拓展会计人员知识面的同时,切实提升记账人员专业水平。三是整理规范记账凭证,按分类装订成册,确保每笔支出有章可循,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3.公务用车维修有悖常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塔铺街道公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专人负责、统一调配,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车的车辆管理格局。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业务学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于2024年2月19日组织街道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5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于2024年2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4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

42.巡察整改常态化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塔铺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塔铺街道所辖23个村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下发反馈意见通报,并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3月18日,在班子会上研究巡察整改相关问题、调度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21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分别对2020年、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各业务口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剖析问题隐患,对照问题逐项复盘检视,坚决防止问题回潮。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街道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下一步,党工委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立足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塔铺街道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战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党工委和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街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健全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筑牢新防线。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注重从个性问题、个别现象中挖掘共性问题、规律诱因,特别是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等容易反弹复发、需要长期防范的顽瘴痼疾时刻保持警惕、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机制漏洞,形成“长久立”的制度防线。

(三)坚持不懈,推动塔铺街道事业实现新作为。将落实抓细巡察整改当作加快塔铺街道事业发展的“催化剂”,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激发在全县重点工作中挑重担、解难题、打硬仗的奋斗激情,以过硬的成果,交出高质量建设新塔铺的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3-*;电子邮箱:*@*63.com。

中共延津县塔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塔铺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巡察意见反馈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及时召开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强化组织实施,以改促治推动全面提升。成立塔铺街道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暴露的制度问题、作风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改促治推动街道党工委整体工作组织建设更加坚强,作风更加优良,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三)强化成果运用,系统施治提升治理能效。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改革精神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切实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系统治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加以规范,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我街道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2项问题,逐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16个)

1.政治理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开展了5次党工委理论学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深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政治理论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土地执法、信访稳定等当前重点工作的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共青团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的决定”、2024年3月8日学庄、沙口、任光屯村进行下村指导,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现村规民约已全部完成上墙。

8.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有偏差这一问题,我街道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业务知识培训,深入贯彻领悟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户。二是压实领导及包村干部责任,我街道以管理区为单位,区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管理区长、包村干部作用,利用每日晨会提升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校正思想偏差。同时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024年2月20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再次强调要认真履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利用微信群、村内公告栏等方式,全方位进行宣传,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深入群众家中讲解最新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9.规范集体经济合同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改中,逐村整改,十八里村预计6月份完成。十八里村已经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好规范的合同文本,正在签订规范承包合同。沙口等村正在调研摸底中。

10.人居环境整治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三清一规范”“六清六乱”治理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人居环境治理制度》,按照制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对辖区23个村庄进行大清扫、大整治,重点清理垃圾乱堆乱放、道路积水等问题。截至目前,大油坊等5个村存在的垃圾乱堆乱放、 (略) 面积水等问题已整治到位。

11.“ (略) ”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对万高线、老盐线、盐吴线、关夹线、新小线、北东 (略) 的绿化及培土保存率进行排查,全面统计原有栽种/棵、保存率、补栽种/棵数据。同时,明确各村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 (略) ”管护工作。二是对辖区绿化树养护不力的5 (略) 进行培土补植, (略) (略) 肩培土, (略) 长负责制,明确管护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2.以处罚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关于谢某、赵某、秦某、陈某等4起非法取土案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非法取土处未恢复土地原貌的问题,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土地所联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四处均已整改并恢复土地原貌。二是塔铺街道杨庄村村民杨某已于2022年1月7日将违法占用的797.64平方米耕地退还给杨某,目前已退还给杨某,有杨某负责耕种管理。塔铺街道任光屯村村民郭某在2021年7月10日将违法占用的7583.2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北孟湾村集体。延津 (略) 违法占地已处罚到位后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豫政土﹝2021﹞1255号)。

13.设施农用地使用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关于巡察组所反馈的4家专业合作社申报设施农用地与其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合的问题,2024年2月19日,塔铺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到现场查看,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其中胡堤村合作社棚外有“提供小麦、花生种子……字样”及仓储棚内存放有加工机械,截至目前棚外字体、机械已清理完毕;通郭村合作社疑似存在收售花生小麦等经营行为,已督促当事人停止经营行为,已整改到位。任光屯种植合作社存在“收购花生”字样,疑似存在收购花生行为,已督促当事人清理“收购花生”字样,并停止经营行为。同时也要求四家当事人写出承诺书,承诺不改变合作社设施农用地备案用途。

14.4起线索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中,2024年5月底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5月到期的107线新乡改建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地上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剩余水泥管待水泥清理后拆除,所有建筑物构筑拆除完毕后,开始破除地面复耕土地,预计5月底完成。二是原塔 (略) 违规建购物中心。塔铺街道塔一村村民洪某非法占用耕地建钢结构大棚。针对该行为,塔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23〕15号)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原塔铺乡北林场违法占地建石料加工生产大棚行为,2021年9月,塔铺街道已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立案编号:(延自然资立〔TP-0002〕)。于2021年9月27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34元;拆除占用土地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延自然资源罚决字〔2021〕TB-002号),截止目前罚款已交纳。对于违建拆除处 (略) 强制执行(延自然资申字〔2021〕TB-002号)。

15.卷宗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已按照卷宗档案管理要求,对卷宗进行逐页编号,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卷皮、装订整齐的要求,逐卷整理装订,确保卷宗文档装订规范。二是2024年2月22日,由塔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

31.办公用品采购廉政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细化管理,修订印发《塔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塔铺街道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对采购、管理、核销等内容进行统一规定。二是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的入库与发放,持续做好办公用品的购入登记和领取登记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干部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二是强化财务队*管理,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自巡察反馈后,开展财政相关业务培训2次,分别是2024年2月20日开展的财政理论知识培训、2024年3月27日开展的实操业务知识培训,在拓展会计人员知识面的同时,切实提升记账人员专业水平。三是整理规范记账凭证,按分类装订成册,确保每笔支出有章可循,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3.公务用车维修有悖常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塔铺街道公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专人负责、统一调配,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车的车辆管理格局。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业务学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于2024年2月19日组织街道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5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于2024年2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4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

42.巡察整改常态化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塔铺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塔铺街道所辖23个村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下发反馈意见通报,并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3月18日,在班子会上研究巡察整改相关问题、调度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21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分别对2020年、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各业务口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剖析问题隐患,对照问题逐项复盘检视,坚决防止问题回潮。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街道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下一步,党工委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立足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塔铺街道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战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党工委和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街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健全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筑牢新防线。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注重从个性问题、个别现象中挖掘共性问题、规律诱因,特别是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等容易反弹复发、需要长期防范的顽瘴痼疾时刻保持警惕、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机制漏洞,形成“长久立”的制度防线。

(三)坚持不懈,推动塔铺街道事业实现新作为。将落实抓细巡察整改当作加快塔铺街道事业发展的“催化剂”,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激发在全县重点工作中挑重担、解难题、打硬仗的奋斗激情,以过硬的成果,交出高质量建设新塔铺的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3-*;电子邮箱:*@*63.com。

中共延津县塔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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