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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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发改审批字〔2024〕35号

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申请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报告》(中铭评字〔2024〕23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2402-*-04-0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九道沟村新建一栋农特产品加工厂,层数地上 1 层,基底面积499 ㎡,建筑面积 499 ㎡。主体采用钢结构形式,基础形式独立基础。屋面为彩钢夹芯板屋面。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功能年限 50 年。

葫芦套村新建一栋农特产品加工厂,层数地上 1 层,基底面积431.56㎡,建筑面积 431.56 ㎡。主体采用砌体结构形式,基础形式独立基础。屋面为彩钢夹芯板屋面。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功能年限 50 年。

建设地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九道沟村、葫芦套村。

、建设期限

12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7.*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六、主要技术标准

1、本项目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

2、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厂房及设备间均为标准设防类;

4、本项目抗震等级:厂房及设备间为抗震等级均为四级;

5、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均为:厂房*级,设备间为*级,设备间抗浮设计等级为*级;

6、本项目地下防水等级均为一级。

、相关要求

(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名称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POS} 长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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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改审批字〔2024〕35号

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申请批复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估报告》(中铭评字〔2024〕23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2402-*-04-0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九道沟村新建一栋农特产品加工厂,层数地上 1 层,基底面积499 ㎡,建筑面积 499 ㎡。主体采用钢结构形式,基础形式独立基础。屋面为彩钢夹芯板屋面。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功能年限 50 年。

葫芦套村新建一栋农特产品加工厂,层数地上 1 层,基底面积431.56㎡,建筑面积 431.56 ㎡。主体采用砌体结构形式,基础形式独立基础。屋面为彩钢夹芯板屋面。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功能年限 50 年。

建设地点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九道沟村、葫芦套村。

、建设期限

12个月。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7.*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六、主要技术标准

1、本项目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

2、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3、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厂房及设备间均为标准设防类;

4、本项目抗震等级:厂房及设备间为抗震等级均为四级;

5、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均为:厂房*级,设备间为*级,设备间抗浮设计等级为*级;

6、本项目地下防水等级均为一级。

、相关要求

(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行业管理、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审计等部门名称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八道沟镇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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