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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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特殊教育学校:

报来《 (略)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饶特校字[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口岸发展中心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发挥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培智教育、技能培训作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

项目 (略) 特殊教育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特殊教育学校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栏杆改造、地面改造、卫生间改造、门窗改造、节能灯安装以及设备采购,其中:教学楼外墙改造2208平方米,综合楼外墙改造289.8平方米,学生宿舍外墙改造1252.35平方米,食堂外墙改造641.7平方米,教学楼栏杆改造192米,教学楼地面改造2176平方米,教学楼内墙面改造1382平方米,教学楼卫生间改造132.48平方米,门窗改造863.9平方米,教学楼节能灯155套,设备设施采购1项。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元, (略) 本级财政资金。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 (略) 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 (略) 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特殊教育学校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特殊教育学校:

报来《 (略)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申请》(饶特校字[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口岸发展中心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发挥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培智教育、技能培训作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特殊教育学校校舍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6-*-04-01-*)。

项目 (略) 特殊教育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特殊教育学校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栏杆改造、地面改造、卫生间改造、门窗改造、节能灯安装以及设备采购,其中:教学楼外墙改造2208平方米,综合楼外墙改造289.8平方米,学生宿舍外墙改造1252.35平方米,食堂外墙改造641.7平方米,教学楼栏杆改造192米,教学楼地面改造2176平方米,教学楼内墙面改造1382平方米,教学楼卫生间改造132.48平方米,门窗改造863.9平方米,教学楼节能灯155套,设备设施采购1项。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元, (略) 本级财政资金。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 (略) 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 (略) 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特殊教育学校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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