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镇迎宾路北侧、青阳北路东侧新建住宅项目
周市镇迎宾路北侧、青阳北路东侧新建住宅项目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第53号发布)、《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 号)、《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
2024年6月3日, (略) 在周市镇迎宾路北侧、青阳北路东侧新建住宅项目现场召开了周市镇迎宾路北侧、青阳北路东侧新建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苏州 (略) (施工单位)、苏州 (略) (监理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水保监测单位)、昆山华一 (略) (水保设施验收评估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 (略) 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负责人:陈从运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3日至6月29日
建设单位: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昆山华一 (略)
监测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 (略)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第53号发布)、《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 号)、《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
2024年6月3日, (略) 在周市镇迎宾路北侧、青阳北路东侧新建住宅项目现场召开了周市镇迎宾路北侧、青阳北路东侧新建住宅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苏州 (略) (施工单位)、苏州 (略) (监理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单位、水保监测单位)、昆山华一 (略) (水保设施验收评估单位)等单位的代表。
根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 (略) 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项目负责人:陈从运 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为:2023年6月3日至6月29日
建设单位: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昆山华一 (略)
监测单位:苏州信衡造价 (略)
建设地点:江苏省/ (略) / (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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