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固阳锰氢循环经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20万吨金属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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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固阳锰氢循环经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20万吨金属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一、依据

我单位 (略) 固阳锰氢循环经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吨金属锰工程,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固阳锰氢循环经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吨金属锰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蓝科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内。

6.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吨金属锰项目,包括建设生产用房、辅助用房、办公大楼、220kV总降压站;*吨金属锰一体化建设,分批投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地址: http://**。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经理

邮寄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蓝科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一、依据

我单位 (略) 固阳锰氢循环经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吨金属锰工程,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固阳锰氢循环经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吨金属锰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蓝科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 (略)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固阳县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内。

6.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产*吨金属锰项目,包括建设生产用房、辅助用房、办公大楼、220kV总降压站;*吨金属锰一体化建设,分批投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地址: http://**。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经理

邮寄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蓝科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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