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通讯地址: (略) 赛 (略) 39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投资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 (略) 项目 | (略) 的海南区、 (略) 的鄂托克旗及鄂托克前旗境内 | 中铁建投内蒙古 (略) | 78.9亿元 | 新建 | 内蒙古八思巴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起点位于G6京藏高速K1164+608处(相接),终点于S26敖东高速K50+390处(衔接),公路等级 (略) 、双向四车道,全长144.90km(完全利用段21.2km),起点至田盖素互通段(含与荣乌共线段)设计速度为100km/h, (略) 基宽度26m;田盖素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 (略) 基宽度27m(13.25m+13.25 m);全线共设特大桥1023.4m/1座,大桥1676.2m/8座、中桥81.4m/1座,小桥 121.36m/6座,涵洞 122 道;互通立交 10座,分离式立交20座,通道桥644.98m/38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6处,公路管理分中心1处,交警用房1处;总占地面积1786.51hm2,其中永久占地954.59hm2,占地类型包括林地、草地等,占用公益林29.50hm2、基本草原507.81hm2、本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3.48hm2;临时占地831.92hm2:其中取土场14处、弃土场1处,共占地543.99hm2,沥青水稳拌合站10处占地36.02hm2,预制场6处占地44.02m2,施工便道长度284.12km、占地207.89hm2,占地类型包括采矿用地、沙地和草地。 项目总投资78.90亿元,环保投资估算为*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82%;本项目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区,生活用水量39.7m3/d、污水产生量31.76m3/d,收集后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绿化标准要求,全部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沿线服务设施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暖气和电热锅炉取暖供热。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生态:施工前应修好施工便道,规定施工 (略) 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行驶,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施工完毕,对于各施工破坏区、临时占地及施工影响区应及时清理、松土、平整后,采取播撒适宜当地的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剥离表土单独堆放,用于临时占地的绿化覆土。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范围,根据《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 (略) 项目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方案》,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四合木、半日花及沙冬青等保护植物进行异地移栽保护,使工程建设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保护植物的影响及破坏,保护植物补偿费用5824.*元。项目在甘草自然保护区内和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时,设置警示牌,确定施工范围及施工方案,施工场地等设置围拦,各种施工活动应控制在施工征地范围内,不得 (略) 基施工场地范围;施工中规定施 (略) ,禁止对施工区以外地区的碾压和破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在保护区内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整地,人工播撒紫花苜蓿、羊草、披碱草、冷蒿、苦豆子等草种,恢复植被。 (2)水环境:项目无涉水桥墩,施工期跨河桥梁应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钻渣 (略) 基填土或运到工程弃土场;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经沉淀、除渣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均采用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对站区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夏季用于服务设施区绿化和降尘,冬季储存池内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报告书》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噪声预测结果,对营运期预测超标的仁和小区、祥和小区、 (略) 海 (略) 设置3米高声屏障1830延米、投资*元,5处敏感点(5户)加装隔声窗48m2、投资4.*元,使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1类标准要求,居民住宅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住宅等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住宅卧室、书房、起居室50dB(A))要求。 (4)大气:沥青站选择在村庄的下风向300m以外的区域,采用封闭式沥青站拌方式,沥青混凝土拌合采用密封性能良好,自带高效除尘系统的拌合设备;施工现场堆放施工材料进行遮盖,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措施抑尘。 (5)风险防范措施:穿越内蒙古鄂尔多斯甘草自治区级自 (略) 段应设标志牌和警示牌,要求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通过;都斯图河大桥加装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与事故池,总容积168m3,并在距都斯图河大桥最近的巴音陶亥南养护工区备存环境风险应急物资。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2日以《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 (略) 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1547号)批复了项目核准文件,项目代码为2302-*-04-0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6月12日出具《关于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海庙段(鄂托克旗境内)线路范围占用内蒙古鄂尔多斯甘草保护区的复函》(内林草便函〔2023〕869号)复函。。 |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通讯地址: (略) 赛 (略) 39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投资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 (略) 项目 | (略) 的海南区、 (略) 的鄂托克旗及鄂托克前旗境内 | 中铁建投内蒙古 (略) | 78.9亿元 | 新建 | 内蒙古八思巴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起点位于G6京藏高速K1164+608处(相接),终点于S26敖东高速K50+390处(衔接),公路等级 (略) 、双向四车道,全长144.90km(完全利用段21.2km),起点至田盖素互通段(含与荣乌共线段)设计速度为100km/h, (略) 基宽度26m;田盖素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 (略) 基宽度27m(13.25m+13.25 m);全线共设特大桥1023.4m/1座,大桥1676.2m/8座、中桥81.4m/1座,小桥 121.36m/6座,涵洞 122 道;互通立交 10座,分离式立交20座,通道桥644.98m/38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6处,公路管理分中心1处,交警用房1处;总占地面积1786.51hm2,其中永久占地954.59hm2,占地类型包括林地、草地等,占用公益林29.50hm2、基本草原507.81hm2、本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3.48hm2;临时占地831.92hm2:其中取土场14处、弃土场1处,共占地543.99hm2,沥青水稳拌合站10处占地36.02hm2,预制场6处占地44.02m2,施工便道长度284.12km、占地207.89hm2,占地类型包括采矿用地、沙地和草地。 项目总投资78.90亿元,环保投资估算为*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82%;本项目运营期沿线服务设施区,生活用水量39.7m3/d、污水产生量31.76m3/d,收集后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绿化标准要求,全部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沿线服务设施采用空气源热泵、电暖气和电热锅炉取暖供热。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生态:施工前应修好施工便道,规定施工 (略) 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行驶,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施工完毕,对于各施工破坏区、临时占地及施工影响区应及时清理、松土、平整后,采取播撒适宜当地的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剥离表土单独堆放,用于临时占地的绿化覆土。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范围,根据《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 (略) 项目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方案》,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四合木、半日花及沙冬青等保护植物进行异地移栽保护,使工程建设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保护植物的影响及破坏,保护植物补偿费用5824.*元。项目在甘草自然保护区内和西鄂尔多斯-贺兰山-阴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时,设置警示牌,确定施工范围及施工方案,施工场地等设置围拦,各种施工活动应控制在施工征地范围内,不得 (略) 基施工场地范围;施工中规定施 (略) ,禁止对施工区以外地区的碾压和破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严禁在保护区内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整地,人工播撒紫花苜蓿、羊草、披碱草、冷蒿、苦豆子等草种,恢复植被。 (2)水环境:项目无涉水桥墩,施工期跨河桥梁应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钻渣 (略) 基填土或运到工程弃土场;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经沉淀、除渣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均采用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对站区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后,夏季用于服务设施区绿化和降尘,冬季储存池内暂存,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报告书》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噪声预测结果,对营运期预测超标的仁和小区、祥和小区、 (略) 海 (略) 设置3米高声屏障1830延米、投资*元,5处敏感点(5户)加装隔声窗48m2、投资4.*元,使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1类标准要求,居民住宅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住宅等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住宅卧室、书房、起居室50dB(A))要求。 (4)大气:沥青站选择在村庄的下风向300m以外的区域,采用封闭式沥青站拌方式,沥青混凝土拌合采用密封性能良好,自带高效除尘系统的拌合设备;施工现场堆放施工材料进行遮盖,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措施抑尘。 (5)风险防范措施:穿越内蒙古鄂尔多斯甘草自治区级自 (略) 段应设标志牌和警示牌,要求危险品运输车辆限速通过;都斯图河大桥加装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与事故池,总容积168m3,并在距都斯图河大桥最近的巴音陶亥南养护工区备存环境风险应急物资。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2日以《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 (略) 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1547号)批复了项目核准文件,项目代码为2302-*-04-0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6月12日出具《关于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 (略) 乌海至上海庙段(鄂托克旗境内)线路范围占用内蒙古鄂尔多斯甘草保护区的复函》(内林草便函〔2023〕869号)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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