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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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医院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 (略) (略) (略) 一期工程

浙江 (略)

台州湾 (略) 北侧,拟建场址东侧为聚洋大道,西 (略)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建设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综合楼及配套地下建筑,将门诊、急诊、住院大楼统一规划,一次性建成,打造花园式、高效能、现代化、智能化的综合性医疗服务。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

1、废水:医疗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2、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污水站恶臭经整体密闭换风收集后经“除湿机除湿+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检验科和病理科工作废气由通风柜负压收集后经离子氧异味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大楼屋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柴油发电机厂家配套的消烟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锅炉废气经排气筒收集后最后由屋顶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管道风机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引至室外绿化中排放;各场所内设置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的空调形式进行通风,并设置监测功能。实验室场所通风设置离子氧异味处理装置,废气经排风管道排出建筑室外;1#楼大楼内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场所内设置紫外消毒,传染性废气经通风系统引至屋顶排放;病房、医技楼等区域消毒采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并设置排风系统,排风设有过滤器,废气经排风管道排出建筑室外。

3、固废:本项目拟在地下一层东北侧设置一个约40.32m2的医用垃圾暂存库,拟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标志,由专人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危险固废储存建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贮存场所四周设置围墙,沿墙设置导排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 (略) (略) (略) 一期工程

浙江 (略)

台州湾 (略) 北侧,拟建场址东侧为聚洋大道,西 (略)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建设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综合楼及配套地下建筑,将门诊、急诊、住院大楼统一规划,一次性建成,打造花园式、高效能、现代化、智能化的综合性医疗服务。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

1、废水:医疗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2、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污水站恶臭经整体密闭换风收集后经“除湿机除湿+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检验科和病理科工作废气由通风柜负压收集后经离子氧异味处理装置处理后引至所在大楼屋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柴油发电机厂家配套的消烟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锅炉废气经排气筒收集后最后由屋顶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管道风机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引至室外绿化中排放;各场所内设置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的空调形式进行通风,并设置监测功能。实验室场所通风设置离子氧异味处理装置,废气经排风管道排出建筑室外;1#楼大楼内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场所内设置紫外消毒,传染性废气经通风系统引至屋顶排放;病房、医技楼等区域消毒采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并设置排风系统,排风设有过滤器,废气经排风管道排出建筑室外。

3、固废:本项目拟在地下一层东北侧设置一个约40.32m2的医用垃圾暂存库,拟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设置标志,由专人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危险固废储存建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贮存场所四周设置围墙,沿墙设置导排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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