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4日拟对健跳至港南泵站跨江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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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4日拟对健跳至港南泵站跨江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海洋生态保护

1


健跳至港南泵站跨江工程

(略) 三门县健跳港

(略) 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城 (略) 建设工程,污水压力管设计起点为港南泵站出水压力管,终点为健跳污水处理厂压力释放井,设计管径DN315,管道总长1330米,主要用于输送健跳镇港南工业园区及周边生活污水。管道南侧*域段自港南泵站出水压力管沿现状 (略) 埋设至健跳港南侧,该段管线总长约为750米;管道过江海域段采用沉管施工,过江管位位于健跳港大桥下游,与桥最小间距158米,位于已建给水管上游,该段管道总长约420米。管道北侧*域段自管道过江后接现状北岸坝体下预留管,再牵引通过现状污水厂围墙进入健跳污水处理厂,最终接入污水厂进水管的压力释放井。在过江段管道两端和港南泵站出水处设置截止阀。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管道建设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和开挖深度,避让自然岸线;沉管开挖尽量选择落潮期间作业,减少悬浮泥沙对周边生态影响;

(2)施工船舶设置专用容器,产生污染物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接收处理;

(3)施工场地设置苫盖布防止雨天油污滴漏,施工作业区设置污水收集设备和沉淀回用装置,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4)施工车辆和场地及时遮盖,减少粉尘环境污染;

(5)合理安 (略) 、调度运输时间,避免夜间作业;

(6)回填场地设置防渗导流设施,避免淤泥余水逸散;

(7)施工产生固体废物委托收集处置,沉淀的废浆渣干化后委托外运处置;

(8)施工期间做好环境监测。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管道定期进行检查巡视,预防管道破裂事故发生,建立检查维修台账;

(2)加强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制定海洋生态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

三、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设置防污幕帘,减少悬浮泥沙扩散;

(2)加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固废收集处置,禁止向海域倾倒和排放未达标的废水;

(3)开展增殖放流生态恢复,减缓施工对海洋生态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台州椒江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海洋生态保护

1


健跳至港南泵站跨江工程

(略) 三门县健跳港

(略) 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城 (略) 建设工程,污水压力管设计起点为港南泵站出水压力管,终点为健跳污水处理厂压力释放井,设计管径DN315,管道总长1330米,主要用于输送健跳镇港南工业园区及周边生活污水。管道南侧*域段自港南泵站出水压力管沿现状 (略) 埋设至健跳港南侧,该段管线总长约为750米;管道过江海域段采用沉管施工,过江管位位于健跳港大桥下游,与桥最小间距158米,位于已建给水管上游,该段管道总长约420米。管道北侧*域段自管道过江后接现状北岸坝体下预留管,再牵引通过现状污水厂围墙进入健跳污水处理厂,最终接入污水厂进水管的压力释放井。在过江段管道两端和港南泵站出水处设置截止阀。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管道建设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和开挖深度,避让自然岸线;沉管开挖尽量选择落潮期间作业,减少悬浮泥沙对周边生态影响;

(2)施工船舶设置专用容器,产生污染物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接收处理;

(3)施工场地设置苫盖布防止雨天油污滴漏,施工作业区设置污水收集设备和沉淀回用装置,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4)施工车辆和场地及时遮盖,减少粉尘环境污染;

(5)合理安 (略) 、调度运输时间,避免夜间作业;

(6)回填场地设置防渗导流设施,避免淤泥余水逸散;

(7)施工产生固体废物委托收集处置,沉淀的废浆渣干化后委托外运处置;

(8)施工期间做好环境监测。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管道定期进行检查巡视,预防管道破裂事故发生,建立检查维修台账;

(2)加强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制定海洋生态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

三、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设置防污幕帘,减少悬浮泥沙扩散;

(2)加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固废收集处置,禁止向海域倾倒和排放未达标的废水;

(3)开展增殖放流生态恢复,减缓施工对海洋生态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台州椒江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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