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6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嘉峪关 (略) 废渣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 | 甘 (略) 嘉北工业园区 | 嘉峪关 (略) | (略)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生产车间2座,共3168m2,原料仓库2间,共3000m2,成品库2间共1300m2,均为一层钢结构建筑,办公室及辅助用房507.53m2及其他辅助设施。其中: 1号生产车间为阳极炭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车间,新建阳极炭渣生产线1条,占地1700m2,主要设置棒磨机、输送系统、料仓、球磨机、浮选机、压滤设施等;新建原料仓库1座,占地2000m2,新建成品仓库1座,占地600m2,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年处理阳极炭渣*t。 2号生产车间为残阳极碳块无害化综合利用生产线,新建残阳极碳块生产线1条,占地1468m2,主要设置原料仓、筛分机、跳汰机、压滤设施、沉淀池等;新建原料仓库1座,占地1000m2,新建成品仓库1座,占地700m2,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年处理残阳极碳块*t。 | 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阳极炭渣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残阳极碳块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阳极炭渣原料库、残阳极碳块渣原料库车间封闭设置,车间设置通风装置;浮选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封闭式厂房阻隔。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嘉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 固废:各生产线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再利用;实验室废渣返回生产线再利用,阳极炭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生产线废水收集池及回水池产生的沉淀渣返回生产线再利用、氟化钙根据鉴定结果处置,环评阶段按照危废处置,磁选产生的废铁渣、分拣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球磨铝片回收进入铝电解生产系统,废除尘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吨包袋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 | 本次评价从前期的接受委托开始一直到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完成,在整个环评的各个阶段均进行了充分的公众参与。公众 (略) 站公示、当地登报、张贴公告等调查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9日在 (略) 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2日在 (略) 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商报、嘉峪关日报和周边政府部门、企业、村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总体来说,该项目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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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嘉峪关 (略) 废渣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 | 甘 (略) 嘉北工业园区 | 嘉峪关 (略) | (略)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生产车间2座,共3168m2,原料仓库2间,共3000m2,成品库2间共1300m2,均为一层钢结构建筑,办公室及辅助用房507.53m2及其他辅助设施。其中: 1号生产车间为阳极炭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车间,新建阳极炭渣生产线1条,占地1700m2,主要设置棒磨机、输送系统、料仓、球磨机、浮选机、压滤设施等;新建原料仓库1座,占地2000m2,新建成品仓库1座,占地600m2,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年处理阳极炭渣*t。 2号生产车间为残阳极碳块无害化综合利用生产线,新建残阳极碳块生产线1条,占地1468m2,主要设置原料仓、筛分机、跳汰机、压滤设施、沉淀池等;新建原料仓库1座,占地1000m2,新建成品仓库1座,占地700m2,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年处理残阳极碳块*t。 | 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阳极炭渣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残阳极碳块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阳极炭渣原料库、残阳极碳块渣原料库车间封闭设置,车间设置通风装置;浮选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封闭式厂房阻隔。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嘉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 固废:各生产线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再利用;实验室废渣返回生产线再利用,阳极炭渣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生产线废水收集池及回水池产生的沉淀渣返回生产线再利用、氟化钙根据鉴定结果处置,环评阶段按照危废处置,磁选产生的废铁渣、分拣固废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球磨铝片回收进入铝电解生产系统,废除尘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吨包袋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 | 本次评价从前期的接受委托开始一直到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完成,在整个环评的各个阶段均进行了充分的公众参与。公众 (略) 站公示、当地登报、张贴公告等调查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9日在 (略) 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2日在 (略) 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商报、嘉峪关日报和周边政府部门、企业、村庄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总体来说,该项目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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