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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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略) 春申 (略) :

你们关于《 (略) 春申 (略) 举办者变更的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提供的《 (略) 春申 (略) 举办者变更的评估报告》、上海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举办者审计报告(沪纳克专字[2023]第002号)、上海沪中 (略) 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沪会中事[2023]审字第5792号)及净资产审计报告(沪会中事[2023]审字第5793号),变更后的学校条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经研究同意, (略) 春申 (略) 由原 (略) 衡山(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 校海外交流联谊会( (略) 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促进会)。法定代表人:许杰;办学许可证号码:*;学校地址: (略) 静 (略) 429弄100号2号楼。

望你们坚持依法诚信办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相关规定。不得开展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培训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同意,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特此批复。

(略) 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略) 春申 (略) :

你们关于《 (略) 春申 (略) 举办者变更的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提供的《 (略) 春申 (略) 举办者变更的评估报告》、上海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举办者审计报告(沪纳克专字[2023]第002号)、上海沪中 (略) 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沪会中事[2023]审字第5792号)及净资产审计报告(沪会中事[2023]审字第5793号),变更后的学校条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经研究同意, (略) 春申 (略) 由原 (略) 衡山(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 校海外交流联谊会( (略) 海峡两岸教育交流促进会)。法定代表人:许杰;办学许可证号码:*;学校地址: (略) 静 (略) 429弄100号2号楼。

望你们坚持依法诚信办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相关规定。不得开展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培训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同意,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特此批复。

(略) 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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