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请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请工作的通知

(略) 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 (略) 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略) 所科技成果的在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条件

1. (略) 所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以无形资产入股创办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元(含)以上,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占股比例达到20%(含)以上;

2.申报项目技术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技术交易支付凭证齐全;

3.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洁净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双碳、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 (略) 重点产业领域。

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三、支持方式

经组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同意后,2024年度确定 (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首次融资到位金额*元以上(含)的,按融资到位金额最高10%、给予企业最高*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2.对项目入库时间起3年内(按年份计算)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50%确定,贴息补助累计最高*元。

3.对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首次达到*元以上(含)的,按销售收入10%、给予最高*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此外,鼓励政府引导基金, (略) 场化原则,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略) (略) 网上申报。( (略) 操作指南附后)

2.申报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4.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略) 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归口管理 (略) 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项目系统支持:冯浩东 *

附件:

1.附件1- (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2024).doc

2.附件2-关于推荐20 (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的函.doc

3.附件3- (略) 操作指南.docx

(略) 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8日

(略) 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 (略) 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 (略)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略) 所科技成果的在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条件

1. (略) 所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以无形资产入股创办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元(含)以上,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技术占股比例达到20%(含)以上;

2.申报项目技术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技术交易支付凭证齐全;

3.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洁净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双碳、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 (略) 重点产业领域。

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三、支持方式

经组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同意后,2024年度确定 (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首次融资到位金额*元以上(含)的,按融资到位金额最高10%、给予企业最高*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2.对项目入库时间起3年内(按年份计算)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略) 场报价利率50%确定,贴息补助累计最高*元。

3.对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首次达到*元以上(含)的,按销售收入10%、给予最高*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此外,鼓励政府引导基金, (略) 场化原则,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略) (略) 网上申报。( (略) 操作指南附后)

2.申报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4.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略) 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归口管理 (略) 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项目系统支持:冯浩东 *

附件:

1.附件1- (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2024).doc

2.附件2-关于推荐20 (略)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的函.doc

3.附件3- (略) 操作指南.docx

(略) 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