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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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19 15:19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调整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略) 天元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2〕9号立项批复,项目编码为:2202-*-04-01-*。现因项目发生变化,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工期。 (略) 人民政府《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区水利局出具的《关于确认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资金来源的报告》(2022年2月16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情况说明》(2022年2月16日),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工期由原建设工期24个月调整为建设工期42个月。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工期,与株天发改审〔2022〕9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2022〕9号文一并执行。

三、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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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天元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2〕9号立项批复,项目编码为:2202-*-04-01-*。现因项目发生变化,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工期。 (略) 人民政府《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区水利局出具的《关于确认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资金来源的报告》(2022年2月16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元区自来水厂扩建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情况说明》(2022年2月16日),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工期由原建设工期24个月调整为建设工期42个月。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工期,与株天发改审〔2022〕9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天发改审〔2022〕9号文一并执行。

三、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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