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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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原料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羊街产业园区 (略) 1#厂房旁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402m2(厂区仅一栋厂房,占地面积即为建筑面积,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最终数据),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封闭5-1#厂房窗户、改造原料输送设施将5-1#厂房改造为年周转*t(最大堆存量5000t)的炭渣贮存库。

项目已于2024年4月30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04-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粉尘主要来源于拆包及上料过程,拆包及上料时为固体散料,重力落下会产生少量装卸粉尘,本项目区内不对炭渣进行加工生产,其氟化物均以固态状存在于粉尘中,不会以HF形态析出。拆包工段及上料口均设置喷雾装置(水管+雾状喷嘴)并采用人工软管喷淋降尘;预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排放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不设置食宿设施,无员工生活污水;运营期运输车辆不在本项目区范围内清洗(本项目运输车辆依托技改项目已建洗车设备),项目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本项目不对厂房地面进行冲洗,也不使用拖把进行拖地清洗,无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过程除降尘用水外,无其他用水环节,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依托5#厂房项目已建雨水暂存池(100m3)暂存后排入技改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渗滤液废水进入渗滤液收集池内暂存,定期用泵抽取回用于本项目喷淋过程使用,无外排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厂房吊车及装载车,经减震垫、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预测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堆放于产业园区垃圾堆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暂存于厂房内废包装袋暂存区,定期同技改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一起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废矿物油同技改项目废矿物油一起收集贮存于技改项目的2#厂房废机油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渗滤液沉渣定期清掏混入炭渣中输送至技改项目进行湿法破碎。

5.土壤及地下水

厂房内全部地面、渗滤液收集池采用300mm厚黏土夯压密实+500g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500g土工布+抗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雨水暂存池采用1mm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1mm土工布+抗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渗透系数≤1.0×10-7cm/s; (略) ( (略) 至本项目段)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原料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羊街产业园区 (略) 1#厂房旁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402m2(厂区仅一栋厂房,占地面积即为建筑面积,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最终数据),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封闭5-1#厂房窗户、改造原料输送设施将5-1#厂房改造为年周转*t(最大堆存量5000t)的炭渣贮存库。

项目已于2024年4月30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04-0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粉尘主要来源于拆包及上料过程,拆包及上料时为固体散料,重力落下会产生少量装卸粉尘,本项目区内不对炭渣进行加工生产,其氟化物均以固态状存在于粉尘中,不会以HF形态析出。拆包工段及上料口均设置喷雾装置(水管+雾状喷嘴)并采用人工软管喷淋降尘;预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排放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不设置食宿设施,无员工生活污水;运营期运输车辆不在本项目区范围内清洗(本项目运输车辆依托技改项目已建洗车设备),项目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本项目不对厂房地面进行冲洗,也不使用拖把进行拖地清洗,无地面清洗废水;生产过程除降尘用水外,无其他用水环节,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依托5#厂房项目已建雨水暂存池(100m3)暂存后排入技改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渗滤液废水进入渗滤液收集池内暂存,定期用泵抽取回用于本项目喷淋过程使用,无外排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厂房吊车及装载车,经减震垫、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预测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堆放于产业园区垃圾堆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统一收集暂存于厂房内废包装袋暂存区,定期同技改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一起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废矿物油同技改项目废矿物油一起收集贮存于技改项目的2#厂房废机油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渗滤液沉渣定期清掏混入炭渣中输送至技改项目进行湿法破碎。

5.土壤及地下水

厂房内全部地面、渗滤液收集池采用300mm厚黏土夯压密实+500g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500g土工布+抗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渗透系数≤1.0×10-10cm/s;雨水暂存池采用1mm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1mm土工布+抗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渗透系数≤1.0×10-7cm/s; (略) ( (略) 至本项目段)进行水泥硬化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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