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拟作出的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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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拟作出的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

(略) 南 (略) 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



中电(普安) (略)



贵州汉道昌工程 (略)

(1)500kV普安汇集站新建工程

新建500kV普安汇集站站址位于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本期建设1×1000MVA+1×110MVA主变压器、500kV出线间隔1个(至普安电厂500kV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3个、35kV出线4回,站用变压器3×800kVA,35kV无功补偿4×±40MVar+1×±20MVar。

(2)新建500kV普安汇集站~普安电厂500kV升压站50 (略) 工程

(略) 径全长约1.5km, (略) (略) 架设, (略) 全线共使用杆塔4基, (略) 位于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






施工期:

生态影响:

(1)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工程在下一阶段设计中,需进一步优化杆塔 (略) 走廊宽度,尽量减少永久及临时占地。

②工程施工要严格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禁止在划定范围外施工。

③进一步优化塔基定位,尽量使塔位落于耕地边角,以减少占用耕地。

④临时占地应尽量避免穿过和占用农田,应选择荒地或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以减少临时占地。在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和农田的占用。

⑤塔基施工时首先应尽量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用地。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复垦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

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 (略) 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2)植被保护措施

(略) 走廊通道中的林木原则上不砍伐。在考虑树种自然生长高度后树冠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或净空距离)<7m时采用加高铁塔的方法处理。

②优 (略) 路径方案,减少林木砍伐量。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并尽可能选择植被稀疏处,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林木。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等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③塔基施工时应将塔基开挖处的上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分开堆放、保存,回填时应按照原土层的顺序回填,缩短植被恢复时间和增加恢复效果。

④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进行恢复,杜绝采用外来物种。

(略)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散生的保护植物,塔基定位时应予以避让,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如无法避让,应进行迁地保护(迁地保护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迁地保护要遵守就近保护原则,并保证迁地保护植物的成活率),或者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办理相关采伐手续。

⑥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⑦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塔基开挖多余土石方禁止随意堆置,处置措施须满足水保要求,塔基施工后于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处理,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3)野生动物的影响防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鸟类和捕蛇捉蛙等。施工过程中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蛋)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

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避免大声喧嚣,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随意滥挖滥砍等破坏植被的行为,严禁随意进入临时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活动等,避免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和活动的干扰。合理安排工期,最大程度的减少本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

(1)新建变电站工程

①变电站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墙等遮挡措施;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进行公告,应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限制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

②施工车辆在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要求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保证施工机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 (略) 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2)50 (略) 工程

①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③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对位于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应限制夜间施工,位于一般地区的塔基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④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施工扬尘

(1)新建变电站工程

①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②施工临时堆土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

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④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⑤在施工现场周围建筑防护围墙,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

⑥变电站施工场地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施 (略) 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

⑦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2) (略) 新建工程

①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

③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定点定位,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采取防护措施,如覆盖薄膜或防尘布(网)等,减少扬尘的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1、公示本 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评估意见


〔2024〕书114号关于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参与调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普安汇集站.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编:*

(略) 南 (略) 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



中电(普安) (略)



贵州汉道昌工程 (略)

(1)500kV普安汇集站新建工程

新建500kV普安汇集站站址位于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本期建设1×1000MVA+1×110MVA主变压器、500kV出线间隔1个(至普安电厂500kV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3个、35kV出线4回,站用变压器3×800kVA,35kV无功补偿4×±40MVar+1×±20MVar。

(2)新建500kV普安汇集站~普安电厂500kV升压站50 (略) 工程

(略) 径全长约1.5km, (略) (略) 架设, (略) 全线共使用杆塔4基, (略) 位于黔西南州普安县青山镇。






施工期:

生态影响:

(1)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工程在下一阶段设计中,需进一步优化杆塔 (略) 走廊宽度,尽量减少永久及临时占地。

②工程施工要严格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禁止在划定范围外施工。

③进一步优化塔基定位,尽量使塔位落于耕地边角,以减少占用耕地。

④临时占地应尽量避免穿过和占用农田,应选择荒地或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以减少临时占地。在施工时,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临时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和农田的占用。

⑤塔基施工时首先应尽量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应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用地。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复垦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

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 (略) 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2)植被保护措施

(略) 走廊通道中的林木原则上不砍伐。在考虑树种自然生长高度后树冠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或净空距离)<7m时采用加高铁塔的方法处理。

②优 (略) 路径方案,减少林木砍伐量。统筹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并尽可能选择植被稀疏处,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林木。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等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③塔基施工时应将塔基开挖处的上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分开堆放、保存,回填时应按照原土层的顺序回填,缩短植被恢复时间和增加恢复效果。

④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进行恢复,杜绝采用外来物种。

(略)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散生的保护植物,塔基定位时应予以避让,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如无法避让,应进行迁地保护(迁地保护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迁地保护要遵守就近保护原则,并保证迁地保护植物的成活率),或者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办理相关采伐手续。

⑥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⑦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塔基开挖多余土石方禁止随意堆置,处置措施须满足水保要求,塔基施工后于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处理,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3)野生动物的影响防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禁止猎杀鸟类和捕蛇捉蛙等。施工过程中遇到鸟、蛇等动物的卵(蛋)应妥善移置到附近类似的环境中。

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避免大声喧嚣,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随意滥挖滥砍等破坏植被的行为,严禁随意进入临时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活动等,避免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和活动的干扰。合理安排工期,最大程度的减少本工程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

(1)新建变电站工程

①变电站施工场地周围应尽早建立围墙等遮挡措施;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进行公告,应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限制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

②施工车辆在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要求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保证施工机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 (略) 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2)50 (略) 工程

①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③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对位于环境敏感目标附近的塔基应限制夜间施工,位于一般地区的塔基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④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施工扬尘

(1)新建变电站工程

①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②施工临时堆土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

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④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⑤在施工现场周围建筑防护围墙,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

⑥变电站施工场地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施 (略) 100%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

⑦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

(2) (略) 新建工程

①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

③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定点定位,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采取防护措施,如覆盖薄膜或防尘布(网)等,减少扬尘的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1、公示本 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评估意见


〔2024〕书114号关于对《中电普安电厂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500千伏普安汇集站及500千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公众参与方式与途径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参与调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普安汇集站.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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