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规告〔2024〕38号200万件服装生产线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规告〔2024〕38号200万件服装生产线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受理*件服装生产线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事项,现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略) 。
2.项目内容:原报批厂房女儿墙高度1.5m调整至4.88m;电梯间增加一层,建筑面积增加。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22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8日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受理*件服装生产线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事项,现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福建省 (略) (略) 。
2.项目内容:原报批厂房女儿墙高度1.5m调整至4.88m;电梯间增加一层,建筑面积增加。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22日(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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