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河南易回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利用1万吨废旧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索引号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河南易回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利用1万吨废旧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索引号
固环审〔2024〕32号
河南易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增绿 (略) 编制的《河南易 (略) 年拆解、利用* (略) 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 (略) 东北角,占地面积2700㎡,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本项目主要采用物理机械方 (略) 板、线路板和覆铜板边角料进行回收处理, (略) 板采用加热脱锡,分选主要采用湿法加工分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年拆解、利用* (略) 板,其中带有电子元 (略) 板为4000吨,基板为6000吨。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为:将初 (略) 板,经过脱锡环节实现板件分离,得到锡渣和基板,再将基板经破碎、粉碎后进行重力分选,实现铜塑分离,得到铜粉和树脂粉。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拆解脱锡废气和拆解破碎粉尘。拆解脱锡车间封闭,废气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拆解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2、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后排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固始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减振、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对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进行地面防渗处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设置事故应急池,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编制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实施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书》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4年6月19日
固环审〔2024〕32号
河南易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增绿 (略) 编制的《河南易 (略) 年拆解、利用* (略) 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位于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 (略) 东北角,占地面积2700㎡,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本项目主要采用物理机械方 (略) 板、线路板和覆铜板边角料进行回收处理, (略) 板采用加热脱锡,分选主要采用湿法加工分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年拆解、利用* (略) 板,其中带有电子元 (略) 板为4000吨,基板为6000吨。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为:将初 (略) 板,经过脱锡环节实现板件分离,得到锡渣和基板,再将基板经破碎、粉碎后进行重力分选,实现铜塑分离,得到铜粉和树脂粉。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拆解脱锡废气和拆解破碎粉尘。拆解脱锡车间封闭,废气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拆解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2、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后排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固始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减振、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对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进行地面防渗处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设置事故应急池,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编制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实施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书》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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