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体育场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体育场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体育场北侧地块
占地面积:*.02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体育馆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止2024年1月现场踏勘,该地块内长有杂草和附近居民种植的蔬菜等农作物。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规划:地块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铜陵 (略)
调查缘由: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和宅基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相关要求,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体育场北侧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耕地和居民住宅使用,地块内现状长有杂草和附近居民种植的蔬菜等农作物。调查地块周边为住宅用地、 (略) 体育场、金瑞古井酒店等 (略) (略) 。该地块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周边历史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无泄漏事件发生,未因环境事故产生过相关处罚记录,无附近居民因环保问题进行过投诉;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内无污染泄漏事故,无固体废物倾倒的情况存在。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分析,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未受到污染,可以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对地块的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任务,本次调查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工作内容和技术程序。地块的状况满足相关规划的要求,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
体育场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体育场北侧地块
占地面积:*.02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体育馆北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止2024年1月现场踏勘,该地块内长有杂草和附近居民种植的蔬菜等农作物。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未来规划:地块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铜陵 (略)
调查缘由: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和宅基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相关要求,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体育场北侧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耕地和居民住宅使用,地块内现状长有杂草和附近居民种植的蔬菜等农作物。调查地块周边为住宅用地、 (略) 体育场、金瑞古井酒店等 (略) (略) 。该地块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周边历史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无泄漏事件发生,未因环境事故产生过相关处罚记录,无附近居民因环保问题进行过投诉;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内无污染泄漏事故,无固体废物倾倒的情况存在。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分析,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未受到污染,可以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对地块的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任务,本次调查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工作内容和技术程序。地块的状况满足相关规划的要求,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