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江海村乡村单元02-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南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江海村乡村单元02-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受上海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合作社委托,上海贤晋 (略) 对南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江海村乡村单元02-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 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奉贤区南桥镇,东侧为秀 (略) 和在建安置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和绿地、北侧为上海正华 (略) 。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6145m2,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菜地、雨水沟、建筑材料仓库、陈松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办公)、上海强 (略) 、抽风机组装、展览道具拼接加工、施工人员临时住所,上海强 (略) 生产变压器附件和翻砂件,属于C35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和C3392有色金属铸造,属于“12+3”行业的企业。现场踏勘时,地块内现状为空地、雨水沟、菜地。地块历史用地情况:
(1)1997年~2004年:地块内北侧为菜地,南侧为建筑材料仓库;
(2)2004年~2022年:地块内北侧菜地变为建筑材料仓库(2020年左右拆除);地块内南侧入驻陈松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2022年)、上海强 (略) (2004年~2022年)、抽风机组装企业(企业名称不详,存在时间2005年~2022年)、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企业名称不详,存在时间不详);
(3)2022年:地块内北侧为菜地;地块内南侧企业搬迁,全部建筑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场地平整,地块内有遗留工业固体废物;
(4)2022年~2024年5月:地块内北侧为菜地,地块内南侧为施工人员临时住所
(5)2024年5月:地块内施工人员住所拆除,场地内建筑垃圾外运,场地平整,地块内遗留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前已清除。
南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江海村乡村单元02-01地块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均为上海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合作社。
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 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依据 (略) 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地块内、外用地情况,2024年4月26日~5月6日,项目组通过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识别到:
(1)地块内存在6个重点关注区域:
地块内北部历史及现状存在有建筑材料仓库,面积约1800m2,施工机械可能有燃料油、润滑油跑冒滴漏(REC1);
地块内中部现状存在有雨水沟贯穿地块东西,面积约200m2,周边区域地表污染物可能随雨水漫流汇聚、蒸发浓缩(REC2);
地块内中部历史上曾存在上海强 (略) 生产车间、危废间,面积约1800m2,生产过程中可能有熔炼烟尘、金属粉尘沉降、翻砂化学助剂、废机油撒落污染土壤(REC3);
地块内东部历史及现状有废型砂堆放处,面积约30m2,经雨水淋溶可能污染土壤(REC4);
地块内西南部历史上曾有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危废间,面积约800m2,粘结废气中所含 VOCs 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废机油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REC5);
地块内东南部历史上曾有抽风机组装企业生产车间、危废间,面积约800m2,焊接及打磨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废机油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REC6)。
(2)地块周边历史如下:
地块外紧邻企业有两家:
①北侧的上海正华 (略) ,其生产工艺为孔加工、冲压、车铣刨磨、切割、冷作、钳工、焊接、组装,焊接及打磨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废切削液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②南侧的上海江秀净化设备厂,其生产工艺为孔加工、冲压、车铣刨磨、切割、冷作、钳工、焊接、组装等,焊接及打磨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废切削液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非紧邻企业共7家企业,均不属于“15”类行业,其中有上海 (略) 有喷漆工艺,相对污染较大,其废气中污染物随大气沉降可能对地块造成轻微影响影响。
因此,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可能有轻微影响。
综上,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8项应按照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情况中:
第(1)项: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地块内历史上存在抽风机组装企业、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上海强 (略) ,抽风机组装企业、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主要为金属、木材加工,上海强 (略) 主要生产变压器附件和翻砂件,涉及工矿用途;
第(5)项: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历史上涉及金属、木材加工,变压器附件和翻砂件生产,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对地块内土壤造成影响;
第(6)项: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地块外紧邻周边存在上海正华 (略) 、上海江秀净化设备厂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非紧邻上海申江 (略) 有喷漆工艺,存在潜在污染风险;
第(7)项: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现场踏勘期间发现1处污染痕迹:上海强 (略) 遗留固废堆放。
为了进一步确定是否产生污染,故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调查采样分析工作包括:
(1) 点位布设: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5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地块内雨水沟布设1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同时在地块边界外西侧约290m处一定时期内未扰动区域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30个(含3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7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1个。另采集1个设备淋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和2个全程序空白样。
(2) 采样分析:项目组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样品采集;5月29日,完成监测井洗井;6月4日完成地下水、地表水、底泥样品采集。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底泥的监测因子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必测项目45项基本检测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及20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C10-C40)),共65项(含pH值)。地表水的监测因子为:基本项(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化物、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氰化物、挥发酚、总磷(以磷计))和重金属(六价铬、砷、汞、铜、锌、铅、镉、硒)。样品采集后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埃欧孚(上海) (略) 进行检测分析,实验室分析工作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
(3) 土壤监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的检测结果为7.78~8.56,检出10项重金属(汞、砷、铜、镍、镉、铅、铍、钒、钴、锑)、总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1项重金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 底泥监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底泥样品中pH值的检测结果为7.9,检出10项重金属(汞、砷、铜、镍、镉、铅、铍、钒、钴、锑)、总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1项重金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底泥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 地下水监测结果:本次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pH的检测结果为6.8~7.5,检出8项重金属(铍、钒、钴、镍、铜、砷、锑、铅)和总石油烃(C10-C40);未检出3项重金属(六价铬、镉、汞)、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限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地表水监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pH的检测结果为10.2,总氮检测结果为2.78mg/l,其他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地表水质量标准》(*)V类标准限值。pH和总氮超标原因,可能是受到地块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及菜地施肥影响。综合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地表水虽个别因子超标,但并未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4. 结论和建议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建设的要求,后续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受上海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合作社委托,上海贤晋 (略) 对南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江海村乡村单元02-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 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奉贤区南桥镇,东侧为秀 (略) 和在建安置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和绿地、北侧为上海正华 (略) 。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6145m2,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菜地、雨水沟、建筑材料仓库、陈松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办公)、上海强 (略) 、抽风机组装、展览道具拼接加工、施工人员临时住所,上海强 (略) 生产变压器附件和翻砂件,属于C35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和C3392有色金属铸造,属于“12+3”行业的企业。现场踏勘时,地块内现状为空地、雨水沟、菜地。地块历史用地情况:
(1)1997年~2004年:地块内北侧为菜地,南侧为建筑材料仓库;
(2)2004年~2022年:地块内北侧菜地变为建筑材料仓库(2020年左右拆除);地块内南侧入驻陈松塑料制品(上海)有限公司(2018年~2022年)、上海强 (略) (2004年~2022年)、抽风机组装企业(企业名称不详,存在时间2005年~2022年)、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企业名称不详,存在时间不详);
(3)2022年:地块内北侧为菜地;地块内南侧企业搬迁,全部建筑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场地平整,地块内有遗留工业固体废物;
(4)2022年~2024年5月:地块内北侧为菜地,地块内南侧为施工人员临时住所
(5)2024年5月:地块内施工人员住所拆除,场地内建筑垃圾外运,场地平整,地块内遗留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前已清除。
南桥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江海村乡村单元02-01地块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均为上海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合作社。
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 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依据 (略) 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地块内、外用地情况,2024年4月26日~5月6日,项目组通过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识别到:
(1)地块内存在6个重点关注区域:
地块内北部历史及现状存在有建筑材料仓库,面积约1800m2,施工机械可能有燃料油、润滑油跑冒滴漏(REC1);
地块内中部现状存在有雨水沟贯穿地块东西,面积约200m2,周边区域地表污染物可能随雨水漫流汇聚、蒸发浓缩(REC2);
地块内中部历史上曾存在上海强 (略) 生产车间、危废间,面积约1800m2,生产过程中可能有熔炼烟尘、金属粉尘沉降、翻砂化学助剂、废机油撒落污染土壤(REC3);
地块内东部历史及现状有废型砂堆放处,面积约30m2,经雨水淋溶可能污染土壤(REC4);
地块内西南部历史上曾有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危废间,面积约800m2,粘结废气中所含 VOCs 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废机油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REC5);
地块内东南部历史上曾有抽风机组装企业生产车间、危废间,面积约800m2,焊接及打磨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废机油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REC6)。
(2)地块周边历史如下:
地块外紧邻企业有两家:
①北侧的上海正华 (略) ,其生产工艺为孔加工、冲压、车铣刨磨、切割、冷作、钳工、焊接、组装,焊接及打磨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废切削液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②南侧的上海江秀净化设备厂,其生产工艺为孔加工、冲压、车铣刨磨、切割、冷作、钳工、焊接、组装等,焊接及打磨废气中所含重金属随空气沉降污染地块土壤;危废暂存及转移过程中若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废机油、废切削液洒落地面可能导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非紧邻企业共7家企业,均不属于“15”类行业,其中有上海 (略) 有喷漆工艺,相对污染较大,其废气中污染物随大气沉降可能对地块造成轻微影响影响。
因此,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可能有轻微影响。
综上,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8项应按照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情况中:
第(1)项: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地块内历史上存在抽风机组装企业、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上海强 (略) ,抽风机组装企业、展览道具拼接加工企业主要为金属、木材加工,上海强 (略) 主要生产变压器附件和翻砂件,涉及工矿用途;
第(5)项: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历史上涉及金属、木材加工,变压器附件和翻砂件生产,其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对地块内土壤造成影响;
第(6)项: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地块外紧邻周边存在上海正华 (略) 、上海江秀净化设备厂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非紧邻上海申江 (略) 有喷漆工艺,存在潜在污染风险;
第(7)项: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现场踏勘期间发现1处污染痕迹:上海强 (略) 遗留固废堆放。
为了进一步确定是否产生污染,故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调查采样分析工作包括:
(1) 点位布设: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其中5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地块内雨水沟布设1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同时在地块边界外西侧约290m处一定时期内未扰动区域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30个(含3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7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1个。另采集1个设备淋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和2个全程序空白样。
(2) 采样分析:项目组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样品采集;5月29日,完成监测井洗井;6月4日完成地下水、地表水、底泥样品采集。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底泥的监测因子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必测项目45项基本检测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及20项其他项目(4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10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C10-C40)),共65项(含pH值)。地表水的监测因子为:基本项(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化物、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氰化物、挥发酚、总磷(以磷计))和重金属(六价铬、砷、汞、铜、锌、铅、镉、硒)。样品采集后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埃欧孚(上海) (略) 进行检测分析,实验室分析工作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
(3) 土壤监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的检测结果为7.78~8.56,检出10项重金属(汞、砷、铜、镍、镉、铅、铍、钒、钴、锑)、总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1项重金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 底泥监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底泥样品中pH值的检测结果为7.9,检出10项重金属(汞、砷、铜、镍、镉、铅、铍、钒、钴、锑)、总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1项重金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底泥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 地下水监测结果:本次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pH的检测结果为6.8~7.5,检出8项重金属(铍、钒、钴、镍、铜、砷、锑、铅)和总石油烃(C10-C40);未检出3项重金属(六价铬、镉、汞)、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限值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6)地表水监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pH的检测结果为10.2,总氮检测结果为2.78mg/l,其他检测因子均未超出《地表水质量标准》(*)V类标准限值。pH和总氮超标原因,可能是受到地块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及菜地施肥影响。综合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分析,地表水虽个别因子超标,但并未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4. 结论和建议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建设的要求,后续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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