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
占地面积:4039.42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龙泉居小区和同安苑小区内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止2024年1月现场踏勘,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城镇村等用地,现阶段空置,部分地块内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有白菜等蔬菜。
未来规划:地块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铜陵 (略)
调查缘由: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和宅基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相关要求,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共分为5个小地块, (略) 龙泉居小区和同安苑小区内。2001年前,地块为农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种植水稻、油菜等农作物。2001年与周边安置点 (略) 政府批准征收,周边地块逐渐开发成为居民小区,调查地块作为国有储备用一直闲置,地块内长有杂草和树木,其中4#地块和6#地块内填有碎砖头、碎水泥块等一般固废。5#地块西侧部分区域堆放有PVC管。周边主要为居 (略) 公安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西侧有西城加油站。该地块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周边历史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无泄漏事件发生,未因环境事故产生过相关处罚记录,无附近居民因环保问题进行过投诉;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内无污染泄漏事故,无固体废物倾倒的情况存在。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分析,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未受到污染,可以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对地块的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任务,本次调查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工作内容和技术程序。地块的状况满足相关规划的要求,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
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
占地面积:4039.42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龙泉居小区和同安苑小区内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止2024年1月现场踏勘,地块现状用地性质为城镇村等用地,现阶段空置,部分地块内被周边居民利用种植有白菜等蔬菜。
未来规划:地块所在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铜陵 (略)
调查缘由: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和宅基地,现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相关要求,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三里社区(吴圩、江庄、西庄、摆塘、三里)安置点地块共分为5个小地块, (略) 龙泉居小区和同安苑小区内。2001年前,地块为农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种植水稻、油菜等农作物。2001年与周边安置点 (略) 政府批准征收,周边地块逐渐开发成为居民小区,调查地块作为国有储备用一直闲置,地块内长有杂草和树木,其中4#地块和6#地块内填有碎砖头、碎水泥块等一般固废。5#地块西侧部分区域堆放有PVC管。周边主要为居 (略) 公安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西侧有西城加油站。该地块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周边历史无突发环境安全事故,无泄漏事件发生,未因环境事故产生过相关处罚记录,无附近居民因环保问题进行过投诉;经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内无污染泄漏事故,无固体废物倾倒的情况存在。
本次调查也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在第一阶段调查即可确定地块污染情况的基础上,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分析工作,调查即可结束,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即为本次调查的最终结果。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分析,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未受到污染,可以在第一阶段调查后,结束对地块的调查,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任务,本次调查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工作内容和技术程序。地块的状况满足相关规划的要求,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污染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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