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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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

建设单位:

深能(化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良光镇大山村、茅山村、笪桥镇 (略)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 (略) (略) 良光镇大山村、茅山村、笪桥镇 (略) ,项目光伏地块一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31′38.228″,北纬21°30′49.627″;光伏地块二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30′14.877″,北纬21°32′42.022″。

原项目环评已于2021年4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批复,原环评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4.*平方米。项目主要是利用太阳光能进行发电,无需其它原辅材料,总装机容量为150.*兆瓦,年平均发电量为*.*千瓦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集电电缆、汇流箱、逆变器及升压系统等五大部分,全站采用分区发电、 (略) 方式,全站划分为39个发电分区,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按2行×28列设计,安装高度最低点不低于地面2米,满足农光互补要求,箱逆变一体机基础采用混凝土结构。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国家出台的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土地政策影响,部分原被租用的农用地调整了用地性质,不再适宜开展光伏项目建设。项目目前实际建设用地面积仅为812.724亩(约54.1816公顷),仅占原环评批复用地的35%左右。已建成装机容量约65兆瓦左右,约占原环评批复容量的43.3%左右,致使项目实际用地及发电装机容量低于原环评批复用地面积及容量。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拟在光伏场附近的笪桥镇建设农场新增1170.531亩(约78.0354公顷)用地用于本项目的光伏板区建设。新增用地装机容量约85兆瓦,光伏区共安装*块590Wp单晶硅组件,划分22个发电分区,每个发电分区配备:1台3.125兆瓦箱逆变一体机、18/19台16汇1直流汇流箱、271/278/279个光伏组串、分别布置7588/7784/7812块光伏组件。设计每28个组件构成1个组串。每6/7台位置相近的箱变并在一起汇成1 (略) ,共以3 (略) 接入35千伏开关柜。光伏单方阵采用 2×28和2×14竖排组件方案,单方阵朝南14°固定倾角安装。光伏组件支架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全站采用分区发电、 (略) 方案。

工程内容发生变动,参照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元,占总投资的0.4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光伏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堆放物料采用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硬化处理;采用低尘低毒环保型焊条,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运输沙、石、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撒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光伏区不设劳动定员,光伏电站的巡视、日常维护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午间、夜间施工;在施工地块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屏;选择合 (略) 线,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低频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取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及维护;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在箱式结构内;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对底座采用减振措施,做好运行维护。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弃土弃渣将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受纳地点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圾交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太阳能电池板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弃光伏组件不含蓄电池,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升压站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土石方进行开挖,光伏机组等基础施工及光伏 (略) 的修建等工程对土壤、植被、景观、动物及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使用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尽量利用原 (略) ,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 (略) 路线行驶,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表土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各类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优先使用本土物种;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施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光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光污染影响主要为采用的太阳能电池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造成光污染。

拟采取的光污染防护措施包括:采取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为固定支架,倾角为14°的安装方式,光伏电池组件内单晶硅片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表面已经特殊处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低于玻璃幕墙,无眩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边造成光污染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4年6月 20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

建设单位:

深能(化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良光镇大山村、茅山村、笪桥镇 (略)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化州良光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更) (略) (略) 良光镇大山村、茅山村、笪桥镇 (略) ,项目光伏地块一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31′38.228″,北纬21°30′49.627″;光伏地块二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0°30′14.877″,北纬21°32′42.022″。

原项目环评已于2021年4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批复,原环评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4.*平方米。项目主要是利用太阳光能进行发电,无需其它原辅材料,总装机容量为150.*兆瓦,年平均发电量为*.*千瓦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集电电缆、汇流箱、逆变器及升压系统等五大部分,全站采用分区发电、 (略) 方式,全站划分为39个发电分区,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按2行×28列设计,安装高度最低点不低于地面2米,满足农光互补要求,箱逆变一体机基础采用混凝土结构。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受国家出台的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土地政策影响,部分原被租用的农用地调整了用地性质,不再适宜开展光伏项目建设。项目目前实际建设用地面积仅为812.724亩(约54.1816公顷),仅占原环评批复用地的35%左右。已建成装机容量约65兆瓦左右,约占原环评批复容量的43.3%左右,致使项目实际用地及发电装机容量低于原环评批复用地面积及容量。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拟在光伏场附近的笪桥镇建设农场新增1170.531亩(约78.0354公顷)用地用于本项目的光伏板区建设。新增用地装机容量约85兆瓦,光伏区共安装*块590Wp单晶硅组件,划分22个发电分区,每个发电分区配备:1台3.125兆瓦箱逆变一体机、18/19台16汇1直流汇流箱、271/278/279个光伏组串、分别布置7588/7784/7812块光伏组件。设计每28个组件构成1个组串。每6/7台位置相近的箱变并在一起汇成1 (略) ,共以3 (略) 接入35千伏开关柜。光伏单方阵采用 2×28和2×14竖排组件方案,单方阵朝南14°固定倾角安装。光伏组件支架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全站采用分区发电、 (略) 方案。

工程内容发生变动,参照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元,占总投资的0.4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光伏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商业混凝土;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堆放物料采用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地面硬化处理;采用低尘低毒环保型焊条,选用成熟的隐弧焊代替明弧焊;运输沙、石、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撒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居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光伏区不设劳动定员,光伏电站的巡视、日常维护和值班等工作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午间、夜间施工;在施工地块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屏;选择合 (略) 线,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低频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选取低噪声的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及维护;箱逆变一体机安装在箱式结构内;合理布局,噪声源远离敏感点;对底座采用减振措施,做好运行维护。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弃土弃渣将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受纳地点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圾交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太阳能电池板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弃光伏组件不含蓄电池,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升压站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堆放,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土石方进行开挖,光伏机组等基础施工及光伏 (略) 的修建等工程对土壤、植被、景观、动物及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规划使用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尽量利用原 (略) ,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 (略) 路线行驶,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表土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各类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优先使用本土物种;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加强管理,项目施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光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光污染影响主要为采用的太阳能电池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造成光污染。

拟采取的光污染防护措施包括:采取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为固定支架,倾角为14°的安装方式,光伏电池组件内单晶硅片表面涂覆有防反射涂层,封装玻璃表面已经特殊处理,太阳能电池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其总反射率低于玻璃幕墙,无眩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周边造成光污染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4年6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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