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微孔薄膜制品250万平方米、无纺布排管5000万单管米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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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微孔薄膜制品250万平方米、无纺布排管5000万单管米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微孔薄膜制品*平方米、无纺布排管*单管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微孔薄膜制品、无纺布排管生产销售。项目总投资*元,租用瑞川贸易(浙江)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辅助用房约7429.2平方米,新增波纹隔板生产线、筋条隔板生产线、排管生产线、热熔胶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微孔薄膜制品*平方米、无纺布排管*单管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203-*-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项目厂界距离/m

  规模
  (人口)

  X

  Y

  1

  大云寺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西/西南

  约84

  约380

  2

  林城中学

  *

  *

  社会
  团体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西北

  约120

  约1200

  3

  大云寺蒋家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东北

  约340

  约50

  4

  大云寺高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西

  约485

  约220

  5

  嵇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东南

  约480

  约100

  6

  上斗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南

  约470

  约120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采用半成品PVC-SiO2膜缠卷,不涉及熔融、过滤、挤出(包括注塑、挤塑等)、破碎、配料、搅拌、固体投料等工艺,热压成型温度较低,产生的有机废气量甚微;项目粘合剂采用环保低VOCs型,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产生。项目微孔薄膜制品切割、无纺布分切、胶粘废气源强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加强管理即可。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排放。在此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对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及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噪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废包装袋、边角料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沾染危险物质废包装桶、含油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商回收做原始用途使用。只要单位认真落实固废的处置方法,则固体废弃物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烯酸乳液B、硅油、危险废物等。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11(Q<1)。因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需进行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对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微孔薄膜制品*平方米、无纺布排管*单管米建设项目 (略) 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配套了有效的三废处理设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选址地周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总体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7月04日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冰 联系电话:*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兴 (略)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
  十、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
  联系地址: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2-*
  

公告发布单位: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微孔薄膜制品*平方米、无纺布排管*单管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微孔薄膜制品、无纺布排管生产销售。项目总投资*元,租用瑞川贸易(浙江)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辅助用房约7429.2平方米,新增波纹隔板生产线、筋条隔板生产线、排管生产线、热熔胶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形成年产微孔薄膜制品*平方米、无纺布排管*单管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203-*-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项目厂界距离/m

  规模
  (人口)

  X

  Y

  1

  大云寺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西/西南

  约84

  约380

  2

  林城中学

  *

  *

  社会
  团体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西北

  约120

  约1200

  3

  大云寺蒋家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东北

  约340

  约50

  4

  大云寺高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西

  约485

  约220

  5

  嵇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东南

  约480

  约100

  6

  上斗村

  *

  *

  居民区

  大气
  环境

  二类区

  南

  约470

  约120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影响分析:本项目采用半成品PVC-SiO2膜缠卷,不涉及熔融、过滤、挤出(包括注塑、挤塑等)、破碎、配料、搅拌、固体投料等工艺,热压成型温度较低,产生的有机废气量甚微;项目粘合剂采用环保低VOCs型,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产生。项目微孔薄膜制品切割、无纺布分切、胶粘废气源强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加强管理即可。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纳管;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排放。在此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对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及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噪声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本项目废包装袋、边角料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沾染危险物质废包装桶、含油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原生产厂商回收做原始用途使用。只要单位认真落实固废的处置方法,则固体废弃物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烯酸乳液B、硅油、危险废物等。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11(Q<1)。因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需进行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对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年产微孔薄膜制品*平方米、无纺布排管*单管米建设项目 (略) 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配套了有效的三废处理设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选址地周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总体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7月04日
  七、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冰 联系电话:*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兴 (略)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
  十、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审批科
  联系地址:长 (略) 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2-*
  

公告发布单位:阿莫西乐微孔薄膜(浙江)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0日

*-*-26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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