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注销天津安普达风电场相关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注销天津安普达风电场相关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注销天津安普达风电场 (略) 等9家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区建交局《关于协助撤销部 (略) 运输经营许可的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9月26日修正)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9月26日修正)第八十八条、《关于印发〈 (略) 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安普达风电场 (略) 等9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原证书作废。
请你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正、副本)(已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交回证书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2楼19号窗口。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天津安普达风电场 (略) |
2 | 天 (略) |
3 | 阿拉*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4 | 博润斯特(天津) (略) |
5 | 天津鑫鹏基业 (略) |
6 | 中发 (略) |
7 | 天津 (略) |
8 | 天津速 (略) |
9 | (略) 顺达 (略) |
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注销天津安普达风电场 (略) 等9家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区建交局《关于协助撤销部 (略) 运输经营许可的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9月26日修正)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年9月26日修正)第八十八条、《关于印发〈 (略) 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号)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安普达风电场 (略) 等9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原证书作废。
请你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正、副本)(已办理电子证书的除外)交回证书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政务服务中心2楼19号窗口。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天津安普达风电场 (略) |
2 | 天 (略) |
3 | 阿拉*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4 | 博润斯特(天津) (略) |
5 | 天津鑫鹏基业 (略) |
6 | 中发 (略) |
7 | 天津 (略) |
8 | 天津速 (略) |
9 | (略) 顺达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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