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京久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0吨金属复合材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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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京久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0吨金属复合材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京久 (略) 年加工*吨金属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 (略) 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京久 (略) 年加工*吨金属复合材料项目

(略) 涧西区新店街道马赵营村北*组

洛阳京久 (略)

环保管家(洛阳) (略)

本项 (略) 涧西区辛店街道马赵营村北*。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均为农田,南侧为洛阳 (略) ,东南侧 189m 处为马赵营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建成后,年生产金属复合材料制品* 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9.*元。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下料及切割粉尘经设备下方自带吸尘装置进行收集,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集气罩进行收集,各工序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同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15m 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二 2 级标准“颗粒物≤120mg/m 3 , 15m 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 3.5kg/h”,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 号)中“涉颗粒物排放工序差异化管控措施”绩效先进性指标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 3 )以及《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中工业焊接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mg/m 3 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 2“周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 3 ”的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5m 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营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尘、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残次品、废砂轮、废焊丝、废钼丝、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切削液、废线切割工作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做好台账管理。



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洛阳京久 (略) 年加工*吨金属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 (略) 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洛阳京久 (略) 年加工*吨金属复合材料项目

(略) 涧西区新店街道马赵营村北*组

洛阳京久 (略)

环保管家(洛阳) (略)

本项 (略) 涧西区辛店街道马赵营村北*。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均为农田,南侧为洛阳 (略) ,东南侧 189m 处为马赵营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建成后,年生产金属复合材料制品* 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9.*元。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打磨、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下料及切割粉尘经设备下方自带吸尘装置进行收集,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集气罩进行收集,各工序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同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15m 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二 2 级标准“颗粒物≤120mg/m 3 , 15m 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 3.5kg/h”,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1 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洛市环〔2021〕47 号)中“涉颗粒物排放工序差异化管控措施”绩效先进性指标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 3 )以及《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2020 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 号)中工业焊接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mg/m 3 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 2“周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 3 ”的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5m 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运营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除尘器收尘、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残次品、废砂轮、废焊丝、废钼丝、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切削液、废线切割工作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做好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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