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拟对成都维瑾柏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维瑾生物2023年新药研发中心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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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拟对成都维瑾柏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维瑾生物2023年新药研发中心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6月20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拟对成都维瑾柏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维瑾生物2023年新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621日—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维瑾生物2023年新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成都高新 (略) 1号海特国际广场4栋2楼

成都维瑾柏鳌 (略)

四川华元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将现有项目中的检测分析工序搬迁至本项目,同时为提高研发效率,本项目在细胞培养工序前新增新药筛选工序,新药筛选表达载体制备所获得的种子及样品交给现有项目继续研发,细胞培养、蛋白纯化工序仍在现有项目中进行。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扩大现有项目的研发规模。

建设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环境水体。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建筑 (略) 管理部门制 (略) 线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载明的地点倾倒。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金属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 (略) 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废气】项目拟將实验室、液相/气相室产生的VOCs及酸性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试剂/耗材库、天平室、常温留样区、危废暂存间少量VOCs及酸性废气经抽风收集后经楼顶的1套SDG干式酸气吸附设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1根楼顶排气筒(DA002,约50m)排放。

生物安全柜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在柜体内部向下通过自带的ULPA超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内部循环,少部分(30%)生物安全柜废气在柜体内部向上通过自带的外排ULPA超高效过滤器过滤+紫外线灯消毒形成洁净气体后,经空调系统排放。

【废水】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园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实验废水经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再汇入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 (略) 第九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

【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外机隔板采用隔音材质,基础设橡胶隔振垫或安装阻尼弹簧减震器等措施。风机加装外壳罩进行隔声降噪、防雨等措施。实验室内均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处理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其噪声,噪声值低于60dB。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废包材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废纯水过滤介质交由厂家回收。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培养液、器皿/设备前三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 SDG吸附剂、废 ULPA过滤器、

废紫外灯、废试剂瓶、报废药物、污泥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2024年6月20日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拟对成都维瑾柏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维瑾生物2023年新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621日—6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维瑾生物2023年新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成都高新 (略) 1号海特国际广场4栋2楼

成都维瑾柏鳌 (略)

四川华元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将现有项目中的检测分析工序搬迁至本项目,同时为提高研发效率,本项目在细胞培养工序前新增新药筛选工序,新药筛选表达载体制备所获得的种子及样品交给现有项目继续研发,细胞培养、蛋白纯化工序仍在现有项目中进行。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扩大现有项目的研发规模。

建设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外排环境水体。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建筑 (略) 管理部门制 (略) 线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载明的地点倾倒。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金属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 (略) 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以免影响环境质量。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废气】项目拟將实验室、液相/气相室产生的VOCs及酸性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试剂/耗材库、天平室、常温留样区、危废暂存间少量VOCs及酸性废气经抽风收集后经楼顶的1套SDG干式酸气吸附设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1根楼顶排气筒(DA002,约50m)排放。

生物安全柜使用时产生的废气在柜体内部向下通过自带的ULPA超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内部循环,少部分(30%)生物安全柜废气在柜体内部向上通过自带的外排ULPA超高效过滤器过滤+紫外线灯消毒形成洁净气体后,经空调系统排放。

【废水】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园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实验废水经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再汇入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 (略) 第九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

【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外机隔板采用隔音材质,基础设橡胶隔振垫或安装阻尼弹簧减震器等措施。风机加装外壳罩进行隔声降噪、防雨等措施。实验室内均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处理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其噪声,噪声值低于60dB。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置,废包材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废纯水过滤介质交由厂家回收。废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培养液、器皿/设备前三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 SDG吸附剂、废 ULPA过滤器、

废紫外灯、废试剂瓶、报废药物、污泥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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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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