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对成都明德宠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程大道动物医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对成都明德宠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程大道动物医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2024年成都明德 (略) 新程 (略) 项目 | (略) 高新区新程大道78号4栋一层附101、102号 | 成都明德 (略) 新程 (略) | 四川鑫 (略) | 在现租赁房屋空置区域增设1间手术室及配套设施,开展动物手术等服务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院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疾病预防、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以及宠物用品销售,不涉及宠物托管服务(寄养)、宠物美容,不涉及人畜共生病治疗科目。项 (略) 接待能力为:手术2台/d,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12只/d、门诊最大流量12只/d。 | 【建设期】:项目在施工期间,不涉及室内装修改造,仅涉及设备安装,故施工期间基本无施工废气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可 (略) (略)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应在9:00-12:00,14:00-18:00进行施工,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严禁夜间施工,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与维修。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短暂且可恢复的,随着施工结束其对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在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收集点,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设备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理。 【运营期】 【废气】危废间异味通过采取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地面防渗处理,做好暂存间的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危废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消毒方式为喷洒消毒剂消毒),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在确保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最多不超过2天等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危废暂存间产生异味,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备且置于室内,产生的异味通过及时清掏污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醇消毒废气通过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排风系统排风风机风量2000m3/h,与进风风机同时运行,使室内形成新风流动场)收集后经末端1套“紫外灯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口朝向 (略) ,不朝向住宅区,对居民影响较小;宠物 (略) 内带菌空气日常通过紫外灯消毒,同时宠物 (略) 内带菌空气经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收集后在末端加装“紫外灯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口位于项目1F西侧,朝向东寺北一街,距地面约3m,不朝向住宅区,对居民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清洗废水和洗衣废水经内部管进入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汇同生活污水依托中德·英伦世邦L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略) 中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锦江。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宠物管理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宠物毛发/垫料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宠物粪便经生石灰消毒灭活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动物尸体先利用酒精消毒后密封包装暂存在冰箱中,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略) 负责清掏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并采用喷洒生石灰进行消毒灭活,消毒灭活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内储存;医疗废物(其中病理组织先经高压灭菌锅高温灭菌灭活处理后密封包装暂存在冰箱中)、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1日—6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2024年成都明德 (略) 新程 (略) 项目 | (略) 高新区新程大道78号4栋一层附101、102号 | 成都明德 (略) 新程 (略) | 四川鑫 (略) | 在现租赁房屋空置区域增设1间手术室及配套设施,开展动物手术等服务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院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疾病预防、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以及宠物用品销售,不涉及宠物托管服务(寄养)、宠物美容,不涉及人畜共生病治疗科目。项 (略) 接待能力为:手术2台/d,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12只/d、门诊最大流量12只/d。 | 【建设期】:项目在施工期间,不涉及室内装修改造,仅涉及设备安装,故施工期间基本无施工废气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卫生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可 (略) (略)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应在9:00-12:00,14:00-18:00进行施工,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严禁夜间施工,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与维修。拟建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短暂且可恢复的,随着施工结束其对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在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收集点,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设备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理。 【运营期】 【废气】危废间异味通过采取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地面防渗处理,做好暂存间的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危废暂存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消毒方式为喷洒消毒剂消毒),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在确保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最多不超过2天等措施的基础上,可有效防止危废暂存间产生异味,避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备且置于室内,产生的异味通过及时清掏污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醇消毒废气通过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排风系统排风风机风量2000m3/h,与进风风机同时运行,使室内形成新风流动场)收集后经末端1套“紫外灯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口朝向 (略) ,不朝向住宅区,对居民影响较小;宠物 (略) 内带菌空气日常通过紫外灯消毒,同时宠物 (略) 内带菌空气经新风系统排风系统收集后在末端加装“紫外灯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口位于项目1F西侧,朝向东寺北一街,距地面约3m,不朝向住宅区,对居民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清洗废水和洗衣废水经内部管进入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汇同生活污水依托中德·英伦世邦L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略) 中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锦江。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宠物管理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宠物毛发/垫料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宠物粪便经生石灰消毒灭活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动物尸体先利用酒精消毒后密封包装暂存在冰箱中,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略) 负责清掏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污泥,并采用喷洒生石灰进行消毒灭活,消毒灭活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内储存;医疗废物(其中病理组织先经高压灭菌锅高温灭菌灭活处理后密封包装暂存在冰箱中)、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 /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6楼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成都高新区生 (略)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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