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格美 (略) 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略) 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 (略) 13 号 | 山东格美 (略) | 威海 (略) | 山东格美 (略) 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 (略) 13 号,年产钽靶材30t/a。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无新增用地,新增车间占地面积460 m2,其余车间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新增劳动人员10人,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265d。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COD≤500mg/L,NH3-N≤45mg/L,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 4 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1B等级标准(COD≤500mg/L、NH3-N≤45mg/L)要求,经市 (略) 进入威海 (略) 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 (略) 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电子束炉(EB炉)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含杂质余料及下料碎屑收集后外售; (略) 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格美 (略) 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略) 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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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 (略) 13 号 | 山东格美 (略) | 威海 (略) | 山东格美 (略) 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 (略) 13 号,年产钽靶材30t/a。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无新增用地,新增车间占地面积460 m2,其余车间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新增劳动人员10人,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265d。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COD≤500mg/L,NH3-N≤45mg/L,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 4 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1B等级标准(COD≤500mg/L、NH3-N≤45mg/L)要求,经市 (略) 进入威海 (略) 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 (略) 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电子束炉(EB炉)设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含杂质余料及下料碎屑收集后外售; (略) 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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