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吴忠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吴忠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结构,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 (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此次公开遴选单位21个,岗位共23个。具体岗位详见《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略) 所辖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岗位专业要求;
6.新录(聘)用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聘)用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5年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规(约)定的;
6.与遴选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 (略) (略) 公示公告查询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8:30至6月27日18:30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考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录(聘)文件、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表上盖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并下载填写《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410室)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者在报考前须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同意核准后可报考,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报考。报名人数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遴选人数之比)的岗位,由遴选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遴选名额或者取消遴选岗位。减少遴选名额或者取消遴选岗位的有关 (略) (略) 进行公告。被取消遴选岗位的考生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水平。笔试合格线由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岗位人数3:1比例,从参加笔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专业性强又急需紧缺的遴选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提交人社部门,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组织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该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考察工作组,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查档、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遴选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该岗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公示、办理手续
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略) (略)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5份),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工作转接手续。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遴选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工资、档案转接手续,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人社部门、遴选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953-*
附件:
1.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结构,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 (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此次公开遴选单位21个,岗位共23个。具体岗位详见《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略) 所辖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岗位专业要求;
6.新录(聘)用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聘)用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5年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规(约)定的;
6.与遴选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 (略) (略) 公示公告查询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8:30至6月27日18:30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考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录(聘)文件、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表上盖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并下载填写《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410室)进行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者在报考前须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同意核准后可报考,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报考。报名人数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遴选人数之比)的岗位,由遴选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遴选名额或者取消遴选岗位。减少遴选名额或者取消遴选岗位的有关 (略) (略) 进行公告。被取消遴选岗位的考生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水平。笔试合格线由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岗位人数3:1比例,从参加笔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专业性强又急需紧缺的遴选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提交人社部门,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组织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该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成立考察工作组,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查档、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遴选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该岗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公示、办理手续
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略) (略)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5份),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工作转接手续。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遴选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工资、档案转接手续,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人社部门、遴选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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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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