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 (略) 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 (略) 民服 (略) 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 (略) 桥) | (略) 满城区、顺平县 | (略) 水发 (略) | 中科国测地质勘察(河北)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 (略) 城市完整的防洪体系。主要建设内容(1)左堤治理长度21.8km。新 (略) 2km,加高培厚堤防16.1km,新建堤防1.4km。格宾石笼防护9.95km, (略) 16.3km,恢复上堤坡道83处。(2)右堤新建堤防15.4km,格宾石笼防护3.86km, (略) 15.4km,新建上堤坡道75处。(3)河道主槽清整2.9km。(4)右堤新建4座排水涵闸。(5)拆除重建西庄村桥。(6)信息化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048.*元,占总投资的1.17%。 |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会对土地利用性质产生影响;施工期对植被影响主要为扰动原地貌,破坏沿岸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植被恢复或复垦。对动物的影响主要为运输、施工机械噪声和人为活动,使动物受到惊扰,迫使其向项目区周边其他生态环境迁移;施工期主槽清整过程将对河道浮游动植物、水生植被、底栖生物、鱼类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后逐渐进行恢复,不会影响该区域水生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填方等工作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动,地表裸露,增加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控制占地,不得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从事施工活动;对永久占用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施工前对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进行土地复垦,林地等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置,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河道、河床及植被的破坏;维护施工区域以外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采取临时措施,分区防治水土流失,对裸露边坡、堆(表)土等 (略) 苫盖,形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加强沙化区水土保持管理。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包括生活污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及基坑排水及主槽清整扰动地表水体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车辆冲洗;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以上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标准要求。主槽清整施工前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应选取枯水期进行,同时在导流围堰建设、拆除时制定施工方案,加强施工人员环境管理,严禁违规操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向界河丢弃垃圾、弃渣等,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水泥等建材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运行期无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及车辆尾气、沥青 (略) 铺设过程产生的沥青烟、焊接烟尘、主槽清整恶臭及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围挡、 (略) 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施工期扬尘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要求。若遇重污染天气时,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相应的分级响应措施;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检修与保养;施工营地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沥青混凝土拌和站,通过合理调度,沥青混凝土随到随铺,减少现场等待时间,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施工营地油烟选用国家检验认可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清整过程中及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居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牌及减速带等。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 (略) 交通量与现状车流量基本一致, (略) (略) ,与左堤车流量一致,运行期禁止在居 (略) 段鸣笛;对车辆进行限速、限行; (略) 运行维护, (略) 面及时修补, (略) 面平整度。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基垃圾、弃土、弃渣及污泥。生活垃圾及清基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基表土部分用于格宾石笼覆土的土料,剩余土料运至取土料场,用于取土场回填平整;弃 (略) 面及原桥梁等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 (略) (略) 消纳处理;沉淀池产生污泥用于周边植被绿化,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 (略) 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 (略) 民服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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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 (略) 桥) | (略) 满城区、顺平县 | (略) 水发 (略) | 中科国测地质勘察(河北)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 (略) 城市完整的防洪体系。主要建设内容(1)左堤治理长度21.8km。新 (略) 2km,加高培厚堤防16.1km,新建堤防1.4km。格宾石笼防护9.95km, (略) 16.3km,恢复上堤坡道83处。(2)右堤新建堤防15.4km,格宾石笼防护3.86km, (略) 15.4km,新建上堤坡道75处。(3)河道主槽清整2.9km。(4)右堤新建4座排水涵闸。(5)拆除重建西庄村桥。(6)信息化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048.*元,占总投资的1.17%。 |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会对土地利用性质产生影响;施工期对植被影响主要为扰动原地貌,破坏沿岸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植被恢复或复垦。对动物的影响主要为运输、施工机械噪声和人为活动,使动物受到惊扰,迫使其向项目区周边其他生态环境迁移;施工期主槽清整过程将对河道浮游动植物、水生植被、底栖生物、鱼类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可随着施工结束后逐渐进行恢复,不会影响该区域水生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填方等工作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动,地表裸露,增加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控制占地,不得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从事施工活动;对永久占用的耕地进行占补平衡,施工前对工程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进行土地复垦,林地等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置,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对河道、河床及植被的破坏;维护施工区域以外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采取临时措施,分区防治水土流失,对裸露边坡、堆(表)土等 (略) 苫盖,形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加强沙化区水土保持管理。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包括生活污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及基坑排水及主槽清整扰动地表水体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最终回用于车辆冲洗;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以上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表1标准要求。主槽清整施工前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应选取枯水期进行,同时在导流围堰建设、拆除时制定施工方案,加强施工人员环境管理,严禁违规操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向界河丢弃垃圾、弃渣等,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水泥等建材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运行期无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及车辆尾气、沥青 (略) 铺设过程产生的沥青烟、焊接烟尘、主槽清整恶臭及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均属于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围挡、 (略) 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罐车。施工期扬尘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2934-2019)要求。若遇重污染天气时,根据《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相应的分级响应措施;施工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检修与保养;施工营地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沥青混凝土拌和站,通过合理调度,沥青混凝土随到随铺,减少现场等待时间,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施工营地油烟选用国家检验认可的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清整过程中及时喷洒生物除臭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施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居 (略) 段设置限速、禁鸣标牌及减速带等。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 (略) 交通量与现状车流量基本一致, (略) (略) ,与左堤车流量一致,运行期禁止在居 (略) 段鸣笛;对车辆进行限速、限行; (略) 运行维护, (略) 面及时修补, (略) 面平整度。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基垃圾、弃土、弃渣及污泥。生活垃圾及清基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基表土部分用于格宾石笼覆土的土料,剩余土料运至取土料场,用于取土场回填平整;弃 (略) 面及原桥梁等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 (略) (略) 消纳处理;沉淀池产生污泥用于周边植被绿化,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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