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百崎通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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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百崎通道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百崎通道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6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百崎通道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台商投资区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泉州百崎通道工程位于泉州湾内, (略) 台商投资区百东大道与洛沙大道的交叉口,沿规划百东大道向西延伸,采用桥梁方式跨越洛阳江湾海域后,于滨海街处主线向南衔接丰海路,终于现状丰海路与府东路交叉口。路线全长4284m,其中跨海段长1687.2m,按一 (略) 主干道设计,主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为双向六车道(跨海段双向八车道,滨海街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两侧设慢行系统。总投资44.77亿元。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16.3950公顷,其中涉及福建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面积 14.6059公顷和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1.7891公顷。 (略) 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泉州百崎通道和金屿大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认定项目属于有限人为活动第6类情形“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

项目桥梁段跨越重要湿地,横跨长度1.4km,涉及重要湿地14.4486h㎡(含永久和临时),其中永久占用重要湿地12.3844h㎡,临时占用重要湿地2.0642h㎡;涉及一般湿地8.9951h㎡,其中永久占用一般湿地 8.1194h㎡,临时占用一般湿地0.8757hm㎡。 (略) 林业局已出具《泉州百崎通道建设项目选址涉及泉州 (略) 级 (略) 级重要湿地的意见》,同意本项 (略) 级重要湿地面积12.3844公顷(临时占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将紧邻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泉州湾跨海大桥附近区域沿海滩涂作为补充地块,予以恢复重建,补充地块面积为13.0358公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工程占地、施工对海洋水质环境、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环境、*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选择在低潮露滩时施工、缩短工期、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施工、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鸟类集中分布区域设置明显警示牌、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和使用远光灯等措施减缓影响。

大桥建成后,利用桥下空间进行植被种植等生态修复手段,在生态修复时应注重树种、植物搭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或适应当地环境且不会造成生物入侵的物种,作为湿地植被修复的主要植物种类;永久占用湿地的面积以恢复重建;海洋生态补偿采用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的方式实施。

(二)水环境

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洋水质影响。

施工期大部分泥浆循环使用,循环使用后的钻浆不得排入海域,在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泥浆池、除砂器等处理措施,处理后尽量回用于路基工程填筑,不能回用的钻渣和废弃泥浆晾晒后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时搭设的临时施工栈桥;尽量选择在低潮露滩时施工。

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渠和沉淀池;合理设置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和保养位置,防止油料泄漏,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洗车台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大气环境

施工产生的扬尘,营运期汽车尾气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拌合站料场采取顶棚+围挡,混凝土搅拌机配备除尘器;市区和居民区密集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m的封闭围挡,围挡四周每隔1.5~2m设置1个雾化喷头,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配备风送式喷雾机不定期实施喷洒作业进行压尘;施工场地进出口及弃土场进出口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表土堆置采取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将开挖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合理的挡墙、截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土石方堆场采取覆盖防尘网、设置喷雾等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噪声

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营运期车辆交通噪声。

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可能远离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

营运期在滨海街、海湾大道等靠近居民的地方设施声屏障,为海星小区等部分居民安装隔声窗,加强桥梁尤其是伸缩缝的保养。

(五)固体废物

将台商段产生的弃方交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海生态公园项目”、丰泽段弃方交由“ (略) 观音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改建工程(二期工程)”综合利用。钢材、木材等边角料由施工单位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商事主体及处理能力单位处置;施工驻地设置垃圾桶,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风险

实行施工期间的监管措施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设置施工管理机构,遇有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和请示,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桥上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东岸、西岸各设置3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

营运期在桥梁通航孔及航道区域设置通航、禁锚等标志、灯浮标等设施,维护通航安全,恶劣天气禁止船舶通过桥区,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应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日至**日,建设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公示、 (略) 报登报三种形式提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百崎通道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6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百崎通道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台商投资区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泉州百崎通道工程位于泉州湾内, (略) 台商投资区百东大道与洛沙大道的交叉口,沿规划百东大道向西延伸,采用桥梁方式跨越洛阳江湾海域后,于滨海街处主线向南衔接丰海路,终于现状丰海路与府东路交叉口。路线全长4284m,其中跨海段长1687.2m,按一 (略) 主干道设计,主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为双向六车道(跨海段双向八车道,滨海街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两侧设慢行系统。总投资44.77亿元。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16.3950公顷,其中涉及福建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面积 14.6059公顷和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1.7891公顷。 (略) 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泉州百崎通道和金屿大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认定项目属于有限人为活动第6类情形“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

项目桥梁段跨越重要湿地,横跨长度1.4km,涉及重要湿地14.4486h㎡(含永久和临时),其中永久占用重要湿地12.3844h㎡,临时占用重要湿地2.0642h㎡;涉及一般湿地8.9951h㎡,其中永久占用一般湿地 8.1194h㎡,临时占用一般湿地0.8757hm㎡。 (略) 林业局已出具《泉州百崎通道建设项目选址涉及泉州 (略) 级 (略) 级重要湿地的意见》,同意本项 (略) 级重要湿地面积12.3844公顷(临时占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将紧邻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泉州湾跨海大桥附近区域沿海滩涂作为补充地块,予以恢复重建,补充地块面积为13.0358公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工程占地、施工对海洋水质环境、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环境、*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选择在低潮露滩时施工、缩短工期、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施工、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鸟类集中分布区域设置明显警示牌、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和使用远光灯等措施减缓影响。

大桥建成后,利用桥下空间进行植被种植等生态修复手段,在生态修复时应注重树种、植物搭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或适应当地环境且不会造成生物入侵的物种,作为湿地植被修复的主要植物种类;永久占用湿地的面积以恢复重建;海洋生态补偿采用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的方式实施。

(二)水环境

施工悬浮泥沙对海洋水质影响。

施工期大部分泥浆循环使用,循环使用后的钻浆不得排入海域,在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泥浆池、除砂器等处理措施,处理后尽量回用于路基工程填筑,不能回用的钻渣和废弃泥浆晾晒后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时搭设的临时施工栈桥;尽量选择在低潮露滩时施工。

施工场地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渠和沉淀池;合理设置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和保养位置,防止油料泄漏,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洗车台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大气环境

施工产生的扬尘,营运期汽车尾气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拌合站料场采取顶棚+围挡,混凝土搅拌机配备除尘器;市区和居民区密集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m的封闭围挡,围挡四周每隔1.5~2m设置1个雾化喷头,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配备风送式喷雾机不定期实施喷洒作业进行压尘;施工场地进出口及弃土场进出口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表土堆置采取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将开挖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合理的挡墙、截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土石方堆场采取覆盖防尘网、设置喷雾等降尘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噪声

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营运期车辆交通噪声。

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尽可能远离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

营运期在滨海街、海湾大道等靠近居民的地方设施声屏障,为海星小区等部分居民安装隔声窗,加强桥梁尤其是伸缩缝的保养。

(五)固体废物

将台商段产生的弃方交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海生态公园项目”、丰泽段弃方交由“ (略) 观音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改建工程(二期工程)”综合利用。钢材、木材等边角料由施工单位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商事主体及处理能力单位处置;施工驻地设置垃圾桶,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风险

实行施工期间的监管措施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设置施工管理机构,遇有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和请示,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桥上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东岸、西岸各设置3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

营运期在桥梁通航孔及航道区域设置通航、禁锚等标志、灯浮标等设施,维护通航安全,恶劣天气禁止船舶通过桥区,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应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日至**日,建设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公示、 (略) 报登报三种形式提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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