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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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兽药GMP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陵区红旗大道南侧、 (略) 东侧

建设单位

泰州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好润生物 (略) 原名泰州好润 (略) , (略) 场需求, (略) 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海行审备〔2024〕203号),拟投资* (略) 海陵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红旗大道南侧、 (略) 东侧征用工业用地5850m2建设兽药GMP车间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兽药的生产能力,其生产过程为复配过程,所涉及的原料药和辅料均为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状原辅料在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检验过程产生的少量检验废气,污水废水站废气,此外危废暂存过程也有少量暂存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5#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3#排气筒排放;7#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4#排气筒排放;8#车间产生的检验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5#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气体导出口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进行加盖,周围定时喷洒除臭剂(天然植物提取液)进行除臭作业,以减轻污水处理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药尘(其他)、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颗粒物(其他)、非*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筛分机、混合机、灌装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及公辅设施,噪声源强在80~90dB(A)左右,为室内声源。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无毒区废过滤器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无毒区废过滤器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筛分杂质、废过滤膜、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不合格品、除尘灰、破损除尘袋、废活性炭和活性炭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有毒区废高效过滤器、待鉴别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兽药GMP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陵区红旗大道南侧、 (略) 东侧

建设单位

泰州 (略)

环评机构

泰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好润生物 (略) 原名泰州好润 (略) , (略) 场需求, (略) 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海行审备〔2024〕203号),拟投资* (略) 海陵区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红旗大道南侧、 (略) 东侧征用工业用地5850m2建设兽药GMP车间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兽药的生产能力,其生产过程为复配过程,所涉及的原料药和辅料均为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状原辅料在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检验过程产生的少量检验废气,污水废水站废气,此外危废暂存过程也有少量暂存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5#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3#排气筒排放;7#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4#排气筒排放;8#车间产生的检验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5#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气体导出口活性炭过滤棉吸附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对污水处理站构筑物进行加盖,周围定时喷洒除臭剂(天然植物提取液)进行除臭作业,以减轻污水处理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中药尘(其他)、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颗粒物(其他)、非*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 (略)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源为筛分机、混合机、灌装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及公辅设施,噪声源强在80~90dB(A)左右,为室内声源。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普通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弃物、无毒区废过滤器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普通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弃物、无毒区废过滤器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筛分杂质、废过滤膜、检验废弃物、检验废液、不合格品、除尘灰、破损除尘袋、废活性炭和活性炭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有毒区废高效过滤器、待鉴别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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